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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太極門假案加害者不懲處 違反兩公約與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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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5-15 23:24   更新日期: 2021-05-15 23:2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202141日由多個民間團體合辦「有效權利救濟的法稅改革建言」論壇,學者專家提出兩公約中的有效救濟,締約國臺灣並未做到,反而假民主的外殼,行掠奪人民之實,加害者前檢察官侯寬仁和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必須懲處;否則,締約國就違反兩公約。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表示,檢討今日臺灣的稅制、行政訴訟制度及救濟程序,都出在人權、司法及獎金的問題。他指出,國家的司法制度,不按照證據法則,而是服從特定單位與特定的意識形態,就是掠奪的意識形態,不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是假民主的外殼,行掠奪人民之實。他痛陳臺灣政府是一個掠奪的政府,空有民主外殼,以充實國庫為晃子行掠奪之實,上位者為了錢和權,要讓下屬效忠,就餵他們獎金、績效。陳志龍表示,稅法程序整個也都是假的,不尊重民眾的權利,沒遵守租稅法定主義,想開稅單就開。民眾有智慧,看清這些,改革才有希望!

林光炫會計師表示,國際人權兩公約中的有效救濟在公正公約第31號一般意見書,與憲法第24條均要求要對受害者賠償,且政府要公開道歉,也要對加害者懲罰並繩之以法;否則,締約國就違反兩公約,也等同受害事件未被調查,加害的惡行就會一再出現!

林光炫以受害長達25年的太極門假案為例,2002年監察院就指出檢察官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有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在法務部及高檢署官官相護下,竟然不了了之,監察院也沒有堅持依法、依職權追究,嚴重違反兩公約和憲法!

林光炫指出,另一位加害者是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他表示,2000年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教育部的官員一再強調太極門不是補習班,時任台北國稅局長的張盛和也在場,卻執意用補習班名義對太極門違法課稅。2003年,張盛和隱匿對掌門人夫婦有利的證據。而且2003年時任台北國稅局局長,為了掩飾違法盜賣盜領當事人股票、存款,還放縱下屬用立可白塗改公文書日期,2005年在法院被揭穿!且在 2015年時任財政部部長,立可白事件又在立法院受到委員質詢再次被揭穿(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RW4gxRW5ZE)2010年時任財政部次長,在立法院答應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diH9S_BjyE),後來卻違反誠信,欺騙當時出席之立法委員、欺騙在場民眾。2012年一接任財政部部長,就推翻2011年行政院跨部會議決議及前財政部長李述德之行政承諾。該承諾為不能再用刑事案件的起訴書資料來調查,要用7,401份申明表的調查結果解決本案,可是張盛和一接任就全部推翻了。

林光炫表示,回溯侯寬仁與張盛和在太極門案那麼多的違法,卻未受任何懲處,甚至一路升官,如果負有保障人權、糾彈不法的監察院和代表國家實施追訴犯罪的檢察官,不要因循苟且、官官相護,即時給予應有的懲罰,可能2010年在立法院公聽會,以及在2012年接任財政部部長的人,就不會是張盛和,太極門案件就不會有違法官員的持續性迫害,可能早就會獲得解決。林光炫指出,這就是兩公約和憲法規定加害者必須懲處,被害者才能得到有效救濟的原因,他呼籲監察院應依法、依職權出手懲戒惡官惡行,依法撤銷所有違法稅單,且歸還強行霸佔太極門師徒修行的預定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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