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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主動核減被強制暫停營業商家之房屋稅疫情期間主動核減被強制暫停營業商家之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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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5-20 23:26   更新日期: 2021-05-20 23:26   天眼日報記者 邱憶梅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邱憶梅/苗栗縣報導】

疫情期間主動核減被強制暫停營業商家之房屋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減輕營業商家房屋稅負擔,將針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暫停營業之八大行業(舞廳、舞場、酒家、酒吧、視聽歌唱、特種咖啡茶室、三溫暖、視聽理容)、電子遊戲場及資訊休閒等十類場所使用之房屋,核減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八大行業(舞廳、舞場、酒家、酒吧、視聽歌唱、特種咖啡茶室、三溫暖、視聽理容)、電子遊戲場及資訊休閒等十類場所使用之房屋於停業期間,該局將主動依主管機關提供之清冊,於停業期間之房屋稅,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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