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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新聞媒體追蹤採訪報導:「員警值勤違法槍殺羅文昌冤死」四年不瞑

「員警值勤違法槍殺羅文昌冤死」四年不瞑目;託夢家屬申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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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8-06-21 23:11   更新日期: 2021-06-06 14:53   天眼日報記者 黃招斌 / 桃園市 媒體觀察  

【天眼日報記者黃招斌/桃園市媒體觀察】

歡迎新聞媒體追蹤採訪報導:

「員警值勤違法槍殺羅文昌冤死」四年不瞑目;託夢家屬申冤案

家屬依警械使用條例向桃園市府提出國賠案,一審判決係依照犯保協會申請補償費用35%判賠,犯保僅是申請應急補償,並不能與國賠相提並論,原審混為一談,僅判賠250萬的35%,令人不服。

故上訴二審,定於107年6月25日16:00於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第六法庭)開庭(準備庭)。

老天有眼…員警不法,在偏僻的鄉下,竟然全都錄:

http://web.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85309,一一留下活生生地槍殺畫面,官方竟然設詞推諉卸責,再依往例衝撞警員之判例,做責任分攤賠償?毫無盤查、毫無對空嗚槍?何來拒捕? 葉驥謀殺手段兇殘應負全責。

懇請社會大眾仔細看清楚,本案被害人羅文昌絶無先前進再後退衝撞警員、或將警員夾手拖行拒捕之事實。

是葉驥因為搶績效心急,打開車門逕自車內下槍,9號彈殻即是鐵證。

司法捫心自問啊!開車肇事過失致死,判刑7個月以上…比比皆是,警察蓄意殺人僅輕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完全避重就輕,警察怎可未審先判?未判先槍決?以職務之便,當場行刑式槍決人命?

光碟始末積極證據彙整:http://www.tynews.com.tw/data/attachment/news/att/2018/06/19/201806190126028108.pdf

所有證據原載於:http://web.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8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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