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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如因天災損毀,記得申報房屋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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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8-10 23:29   更新日期: 2021-08-11 21:31   天眼日報記者 周瑞珠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周瑞珠/苗栗縣報導】

房屋如因天災損毀,記得申報房屋稅減免

近日受西南氣流及颱風影響,各地雷雨較大,請民眾注意自身安全,如房屋因天然災害導致不堪居住或須修復始能使用者,記得向稅務局申報減免稅捐。

該局進一步表示,受天然災害影響程度不同,房屋稅減免可分為以下三種:

災害情形

房屋稅

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

停止課稅

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

免徵

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

減半徵收

特別提醒您,如房屋確受天然災害影響,請於減免原因或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報減免稅捐,若逾期申報,則自申報當月起適用。為維護自己的權益,早申報早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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