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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10年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至8/31止

多利用網路或電話等管道線上繳納汽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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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08-19 15:32   更新日期: 2021-08-19 15:32   天眼日報記者 吳宜儒 / 桃園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宜儒/桃園市報導】

(110)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1日開徵,今年因受疫情影響,繳納期限延長至831日止。經桃園監理站統計,截至817日止北桃園地區已有85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14萬輛,桃園監理站提醒尚未完成繳納的車主,請記得於831日前繳納。

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表示,民眾仍可持原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統一、全家、萊爾富、OK),或透過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按用戶碼169#)、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APP,利用網路及行動支付管道服務均全年無休,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逕洽各發卡銀行,其餘均免收手續費。

桃園監理站提醒,如尚未繳納,除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進行線上繳費,亦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倘若車主有繳費證明需求,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下載、列印或逕洽詢監理機關。桃園監理站再次提醒,防疫期間為免群聚感染,仍請車主多利用網路或電話等管道線上繳納汽燃費,共同配合防疫,亦可節能減碳,讓網路替代馬路,不用出門即可輕鬆完成繳納,省時便利又安心,更能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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