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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連假首晚取締3件酒駕 南一警分局強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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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1-10-09 21:06   更新日期: 2021-10-09 21:06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國慶連假首晚取締3件酒駕 南一警分局強力執法

適逢雙十國慶連續假期及疫情趨緩,民眾餐敘活動及歡聚機會增加,時有飲酒助興之情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於10月8日連假當晚即取締酒後駕車3件,其中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2件2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開單1件1人。

為貫徹全民對酒駕零容忍的共識,展現警方遏止酒駕的決心,國慶連假期間交通執法不打烊,第一分局將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及易肇事路段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法律無假期,應確實遵守酒後不開車的規定,以防制酒駕事故的發生。

警方提醒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而駕車,除依法開單舉發外,並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罰鍰最重可罰12萬元,酒駕拒測為18萬元,如果5年內有拒測累犯的情形,也依次加重18萬元,另外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自行車等慢車酒駕也會受罰。

第一分局分局長方國璽呼籲:民眾應重視其他用路人安全,駕駛人於飲酒後應善用計程車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上路,警方持續嚴格執法絕不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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