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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河川志工長期監視 夜間查獲電鍍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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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0-13 22:09   更新日期: 2009-10-13 22:12   天眼日報記者 李玉婷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玉婷/台南市報導】

台南縣環保局持續與河川志工密切合作,加強執行夜間及假日水污染稽查工作,為了查出不遵守水污染防治法的工廠事業於夜間、假日偷排工業廢水,排放有害之工業污染物質於溝渠河川進而影響大台南地區之公民大眾健康,河川志工特別於中秋佳節前後,密集追查並通報可疑之工廠業者,台南縣環保局根據河川志工所提供的線索,於夜間查獲電鍍廢水。

台南縣環保局局長江世民指出,本局水土科稽查人員依據河川志工之舉報,於10月8日夜間19時許,查獲永康市1家電鍍工廠於廠前水溝,偷排放(繞流排放)未妥善處理的電鍍廢水,於現場檢測水質為強酸性廢水(pH=2.0),嚴重污染附近的溝渠河川,當場告發該電鍍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並將依同法第40、46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本局採水送驗,並俟檢驗結果予以處分,該電鍍廠於今(98)年2月14日週六凌晨4時許,已被本局利用科學儀器監測而查獲繞流排放(偷排放)並處罰新台幣32萬元,該電鍍廠將列為重點稽查對象;本次夜間稽查於永康市亦查獲1家金屬表面處理廠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廢水處理設施與許可證之登載不符合(貯存槽與放流管之間多1管線),當場告發該金屬表面處理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並將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總計今(98)年河川志工已通報53件,其中採水24件,查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20件,目前處分金額高達233萬1200元。

環保局長江世民表示,將持續配合河川志工加強夜間及假日水污染稽查工作,以查出不遵守水污染防治法的不肖業者,嚇阻惡性業者利用夜間、假日偷排工業廢水,以改善大台南地區的河川水質並維護大台南地區公民大眾的健康,希望熱心環保民眾踴躍加入河川巡守志工行列,民眾若對河川巡守有興趣或發現污染情事,可撥打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06-6572916,環保局將立即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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