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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98年農田租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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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3-02 05:49   更新日期: 2009-03-02 19:51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道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道】

為活化台南縣休耕農田鼓勵復耕,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升產業競爭力,將持續加強宣導連續休耕農田租賃獎勵措施,以造福農民。依98年「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鼓勵95、96任一年連續兩期休耕農地辦理租賃,出租人每期作每公頃獎勵4.5萬元(含政府3.5萬元及承租人1萬元),98年可彈性辦理一年以下租約,租期達10個月以上核給二個期作獎勵,租期達6個月以上涵蓋第2期休耕期間核給一個期作之獎勵。每一承租人需承租休耕地2公頃以上,就水稻、契作飼料玉米、牧草、青割玉米、得輪作獎勵作物或有機作物擇一種植;其中契作飼料玉米每期作每公頃獎勵2萬元、契作牧草及青割玉米0.5萬元、有機作物1.5萬元。農會辦理媒合租賃登錄每年每公頃補助手續費五百元,租賃契約成功造冊另補助一千五百元。本年度辦理出租時間為3月5日之前,有意願參加之民眾請速洽當地農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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