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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拖吊車」未執行拖吊業務勤務的時候,「拖吊車」將後拖架放下行駛,是不是會構成公共危險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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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12-11 22:11   更新日期: 2022-12-13 22:34   天眼日報記者 黃招斌 / 桃園市 撰稿  

【天眼日報記者黃招斌/桃園市撰稿】

一般「拖吊車」未執行拖吊業務勤務的時候,「拖吊車」將後拖架放下行駛,是不是會構成公共危險罪的問題。

https://youtu.be/Ct89E_wLEMg

主旨:網友提供隨機影片說明,無關違規舉發事,請權責單位更不要模糊焦點。

說明:今天是否有要跟大家討論的是一般「拖吊車」未執行拖吊業務勤務的時候,拖吊車將後「拖架」放下行駛於一般道路甚至省級道路與國道,是不是會構成公共危險罪的問題,也呼籲中央交通部警政司法單位正視這個問題。

原載於:火大民怨全球網路電視台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57341811725300/permalink/1270358370423636/?mibextid=Nif5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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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大民怨全球網路新聞:

一般「拖吊車」未執行拖吊業務勤務的時候,「拖吊車」將後拖架放下行駛,是不是會構成公共危險罪的問題: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7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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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公民新聞網:https://www.peopo.org/news/61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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