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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推動觀光旅遊獎勵旅行業者評選活動2009年第一期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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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1-10 17:44   更新日期: 2009-11-10 17:44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鳳瑩/苗栗縣報導】

「2009推動觀光旅遊獎勵旅行業者評選」第一期頒獎配合縣府11月份員工團結月會於11月11日下午1時30分在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中正堂舉行;國際文化觀光局10日指出,這次評選頒發受獎旅行社有六家,獎牌六座、獎金共計新台幣155萬。

國際文化觀光局表示,縣長劉政鴻為推展觀光休閒,由國際文化觀光局訂定獎勵辦法,鼓勵旅行業者安排遊客到苗栗遊覽、用餐、過夜,以提升旅客參訪苗栗的人次和觀光產值,並每年兩期進行評選績優旅行社業者;評選資格為每期安排苗栗旅遊行程超過800人次以上過夜住宿苗栗者,或是每期安排苗栗旅遊縣內總消費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者,評選優勝者,最高可獲得獎金新台幣50萬元。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局長黃晴文表示,苗栗的人文及自然觀光資源豐富,在獎勵旅行業者評選計畫的催化下,「苗栗」已成為行程安排的重點,也是國內觀光旅遊必到之地。

國際文化觀光局指出,這次評選全台旅行社報名踴躍,經苗栗縣政府評選小組審核後,由嘉士得旅行社獲得第一名殊榮,獲頒獎金新台幣50萬元,為苗栗地區帶來605萬的實質產值;其它分別為第二名鴻禧旅行社,獲頒獎金40萬元、第三名遠流旅行社,獲頒獎金30萬元、第四名南和國際旅行社,獲頒獎金20萬元、第五名麗緻旅行社,獲頒獎金10萬元及第六名非凡國際旅行社,獲頒獎金5萬元。

局長黃晴文表示,光是這次參加評選的6家旅行社就替苗栗帶來29,696觀光人次,以及新台幣1,598萬5996元的產值;更令人注目的是,評選計畫更激發全台旅行業者紛紛將團體安排至苗栗縣觀光的蜂湧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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