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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消保官稽查幼童交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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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1-18 15:48   更新日期: 2009-11-18 17:29   天眼日報記者 簡鳳茹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簡鳳茹/台中市報導】

為了學童的安全,臺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近日會同相關單位臨時稽查梧棲國小接送學童交通車有無超載情形,抽查六輛車中就有四輛車嚴重超載,其中一輛變更座椅,都被當場開單罰款,翟威甯表示,未來將加強稽查,請業者自律外,也呼籲呼籲家長選擇立案、合法的機構,注意學童行車安全。

現代雙薪家庭增多,許多小學生放學後,都被安排到安親班繼續上課,為了了解安親班或補習班接送幼童的交通車有無超載或違規改裝,行政院消保官柯美琴、縣府消保官翟威甯會同監理所、社會處、教育處、建設處及警察局等單位人員,前往梧棲國小路邊突擊稽查六輛學生及幼童交通車。

結果發現四輛交通車嚴重超載,原本包含司機及隨車人員只能坐七名學童的廂型車,擠進十至十二名小學生,連車上學童也說、擠得很辛苦,其中一輛還變更座椅設計,將原本二排變更為三排,違規車輛都被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罰款,超載學生則請業者分批載回。

臺中縣消保官表示,交通車關係幼童安全,千萬不可輕忽,未來將加強查緝,對於已立案的補習班、托兒所和安親班,一旦查獲違規除現場開罰外,也會要發文要求業者立即改善並覆檢,持續未改善嚴重者將可依兒少法令其停業處分,請業者自律,學童的安全不能心存僥幸,也呼籲呼籲家長選擇立案、合法的機構,注意學童行車安全。

臺中縣政府社會處表示,依規定不論是安親班或補習班,黃色車身的幼童車皆不能搭載七歲以上孩童,只能以一般九人座廂型車載送,但是必須標示補習班名稱,並安排隨車老師,以維護學童安全,每個月安排四至五次排班不定期不定點檢查,民眾或家長只要發現接送學童車輛違規,都可隨時向縣府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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