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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議會違建拆除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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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1-19 15:55   更新日期: 2009-11-20 02:3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秀美 / 南投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秀美/南投縣報導】

南投縣議會第十六屆第八次定期會19日通過99年度南投總預算案後圓滿落幕,吳棋祥議長主持會議時,針對議員們有相當疑慮的違建拆除業務費48萬元,聽取議員充分表示意見並審酌李縣長建言,裁示該筆經費需送議會同意後始得動支,而使南投縣199億元總預算案得以分文未刪通過。

針對縣政府建設處建管行政違建拆除業務費48萬元預算,分組審查意見是僅保留1千元,其餘全數刪除;在大會討論時,議員紛紛表示意見。

宋懷琳議員建議全數刪除,她說,縣長有他的考量,但執行下去會有麻煩,民怨會很多;她尊重小組意見,保留1千元再看如何處理比較合適。

張經魁議員認為,保存科目仍可動支預備金執行,對民眾威脅增加,尤其拆違建有百分之三十的獎金,可能有些吸毒的有想像空間,浮濫檢舉違建。他認同小組意見,保留科目及1千元,其他刪除。

吳棋祥議長說,家家戶戶幾乎都有違建,民眾都擔心因鄰居小恩怨檢舉而遭拆除違建,他認為,只要不造成公共危險,建議緩辦違建拆除,以免更多民怨。

吳議長又表示,40多萬元預算刪不刪其實不痛不癢,問題在於尊重,拆違建前議長都也沒被徵詢,縣府溝通方面要加強。

建設處長吳進福說明,以保障民權益為原則,對妨害公共交通、安全、衛生和有礙市容的違建才執行。希望議員保留48萬元預算,在拆遷前把明細表送議會同意後才拆除。

李朝卿縣長也說,希望48萬元能保留,明年推藝術大道建設方案,很多地方要拆,國六通車要拆雙冬大型廣告看板等。建議預算通過,附帶決議將明細送議會通過後始得動支。

許阿甘議員說,我贊成刪至1千元。

第一審查會召集人曾芳春議員說,有些有礙觀瞻的需要處理,支持保留預算但附帶決議,先送明細給議會讓議員知道。

吳議長綜合議員和縣長意見,基於府會和諧最後裁示,預算照原案通過但附帶決議,需送明細經議會同意始得動支。99年度南投縣總預算案由98年的201億餘元刪為199億元,在分文未刪之下照案通過。

圖:吳棋祥議長主持定期會,裁示違建拆除經費需經議會同意始得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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