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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捕捉流浪犬需求應通報捕犬隊違法設置毒餌或捕獸鋏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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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1-21 20:07   更新日期: 2009-11-21 20:09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有關近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本市前鎮區高雄縣市交界區域疑有不明人士置放有毒餌料,導致飼養犬隻及流浪犬誤食事件,動物衛生檢驗所特別呼籲民眾,如有流浪犬捕捉需求,應通報本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派員前往捕捉處理,切勿私自放置有毒餌料,以免違反動物保護法而遭罰。

動物衛生檢驗所表示,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任意傷害動物,民眾如有流浪犬捕捉之需求,應通報該所捕犬專線前往捕捉處理,不可私自放置毒餌或捕獸鋏進行毒殺或捕捉,違者將依動物保護法予以查處。另近來本市正進行滅鼠工作,民眾布置滅鼠餌藥同時,亦應注意放置位置及加強管顧飼養犬隻,勿任意疏縱犬隻,除可避免影響公眾外,亦可避免誤食餌料造成傷害及遺憾。

該所也進一步呼籲市民,如有發現違反動物保護法之可疑人事物,除可通報該所外,亦可逕請管區員警先予以查處,以有效即時遏阻不法,如有確實事證亦請檢具相關事證,向該所檢舉。該所通報電話:07-2237213,捕犬專線:07-5519059,Email:klhii@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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