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營建機具用對油 改善空氣免受罰

營建機具用對油 改善空氣免受罰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09-11-26 18:27   更新日期: 2009-11-26 18:29   天眼日報記者 石光正 / 台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石光正/台東縣報導】

為減少營建工地施工機具因使用劣質油品,進而造成空氣污染之問題,台東縣環境保護局將針對公共工程及中、大型營建工程之施工機具進行油品抽測,如機具引擎使用之液體燃料其含硫量超過管制限值之50ppmw,將依法處分違規之營建業主。

經檢測發現使用含硫量超過限值之施工機具用油者,依法可處營建業主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工商廠、場,則處新台幣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罰則不輕,本縣環境保護局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營建工程之施工機具有使用非法油品之情形,也可撥0800-066666免費公害陳情報案專線,即時向環保機關檢舉。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