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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社福申請免謄本 提升服務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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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2-14 21:20   更新日期: 2009-12-14 21:22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山/台南市報導】

台南市社福申請免謄本提升服務為根本

市府民政處邀集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與社會處,申請社會補助案件時,申請人資格是否符合,雖仍須從申請人之戶籍謄本上做審核,惟為避免影響申請人權益,以及增進審核作業之便民,本市市民自今日起,申請社會補助案件所需戶籍謄本,將由各區公所主動透過e化電子系統或函請戶政事務所提供,臺南市已有列案資料或複查案件之申請民眾,已不再需要為了補助案件到戶政機關申請戶籍謄本而受無謂往返之苦,惟初次申請社會補助之民眾,仍請自行檢附戶籍謄本,記事欠缺時亦由區公所承辦依前揭程序查明即可,民眾已無須多次為了記事傷腦筋往返戶政事務所。關於e化系統的部分,將另由市府社會處於近日完成「戶役政電子閘門系統IR端」之建置,並持續辦理「全國社會福利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功能增修之建議案,以達e化的目標。

每年只要遇到各區公所辦理中低收入、單親、殘障身分的申請或總複查,以往申請這類身分的民眾,尚須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全戶的戶籍謄本,戶籍謄本上的記事欄會明白記載何時遷入、何時辦理離婚登記等,因為申請社會補助必需附上全戶的戶籍謄本及登錄記事欄內容,以供社政承辦人員參考。

惟內政部在今年7月29日來函規定,戶籍謄本記事欄的登載內容攸關民眾個人隱私,基於尊重及保護隱私考量,記事欄內資料需經當事人同意才能列印交付。也就是說,除非當事人要求,戶籍謄本記事一律空白。以前都是由戶長或是家中一人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即可,沒想到今年特別麻煩。由於申請社會福利之補助需檢付登載記事之全戶戶籍謄本,不知情的民眾光是申請戶籍謄本就跑了三、四趟,造成民眾相當的不便,臺南市民政處戶政科雖已向內政部反應此措施將會造成民眾不便,戶政科也要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民眾申請戶籍謄本時,要主動提醒、預先宣導並發布新聞稿,但戶政事務所承辦櫃臺仍被不少民眾罵到臭頭。

許添財市長也曾在民政處記者會上勉勵民政單位同仁,市長認為一個城市治理得成功最主要在於管理,如何追求民主式的生活、如何提升生活品質、如何強化國家競爭力,在公部門的業務管理及服務上,不僅要用心還要有創意,所以在業務上,更要精益求精、更要貼近人民、更要以所謂「民之所欲、常在我心」。許市長也認為民政業務是相當「活」的業務,要協調、整合各種相關施政業務,讓市府團隊的行動力凝聚變成具有實力的單位,不只是簡單的管理、服務,那些刻板、具體的事項而已。此次結合「區政、戶政、社政」的團隊行動力,以創意及站在民眾角度思考所創辦「社福申請免謄本」之新措施,也就是市府民政團隊因應工商經濟發達的都會型態,順應民意需求,給市民一個更貼心、更嘉惠民眾的便民服務。也給台南市弱勢市民多一份溫情,讓民政成為大家真正的好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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