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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一犯再犯搶竊不斷 警察鍥而不捨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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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2-19 18:07   更新日期: 2009-12-19 18:0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鹽埕分局轄區98年12月13日下午10時45分許,於高雄市鹽埕區壽星里新興街190號前,發生被害人王鍾○○女士徒步行走,遭1名歹徒騎乘FB5-255號重機車(失竊車輛),趁被害人不備之際,自後方搶奪背於左肩之皮包1只(內有護照、鑽戒及現金等物品,價值約43萬元)。案發後,該分局張分局長至為重視,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閱搶案及失車現場監視器影像畫面比對,五福四路派出所專案小組發現,歹徒與之前曾在該轄行竊被捕之竊嫌吳○○(61年次)神似,而吳嫌於該案交保後,又涉嫌98年11月9日於本轄河西路向陽茶棧及戲棚腳兩處咖啡店行竊,案經與調閱監視器畫面比對,確認吳嫌涉嫌重大。

98年12月17日五福四路派出所長林季璜復根據清查情資,鎖定吳嫌經常出沒之處所,於18時許率專案小組埋伏查緝,當場於吳嫌身上及住處查獲安非他命1小包、吸食器1組、行竊時穿著之連帽外套及粗框眼鏡等贓證物。同時也發現,吳嫌身上所穿著之穿米黃色長袖外套、黑色長褲及鞋子等特徵,與本轄98年12月13日發生搶奪案所,現場監視器所拍下犯嫌做案時之穿著相同;甚至,吳嫌左手小拇指也戴1只藍寶石鑽石戒指,也與被害人遭搶之贓物描述吻合,案經通知被害人到所指認無誤。全案將吳嫌以搶奪、竊盜及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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