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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街頭塗鴉示範區12/25起增加開放區域 歡迎民眾盡情揮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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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2-25 16:51   更新日期: 2009-12-25 17:06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凡/台中市報導】

愛好塗鴉的民眾又有地方發揮了,台中市政府將自今(98)年12月25日(五)起至99年6月25日止,增加開放樂業路北側灰色鐵(水泥)圍籬作為塗鴉示範區,喜好塗鴉的民眾將可利用此區域及先前開放的區域,盡情揮灑、抒發創意而且不需要擔心被取締。

台中市政府以多元推廣的方式,提供一個合法、多元開放的空間,讓塗鴉客可以盡情展現、揮灑他們的創意,使塗鴉文化可以由藝術化的方式呈現,更廣為大眾接受,進而成為城市公共藝術中的一部分。

市府也於今年9月25日開放復興路四段、樂業路南側共長400公尺之鐵(水泥)圍籬作為「台中市街頭塗鴉示範區」,該地段開放後各界反應良好,經評估後,將自12月25日(五)起至99年6月25日,在原樂業路開放區域對面260公尺長灰色鐵(水泥)圍籬將再開放為自由塗鴉。

除公告為自由塗鴉區外,其他未經公告之非法塗鴉行為,將由權責單位依法嚴格取締科以重罰。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規定,將處3千元以下罰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除要求行為人清除外,另依同法第50條可處1千2佰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敬請喜愛塗鴉的民眾於公告之自由塗鴉區內盡情發揮。詳情,可逕洽文化局藝文推廣課04-23727311分機239曾先生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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