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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納稅人權利亟待加強 趕上先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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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12-29 20:50   更新日期: 2009-12-29 21:1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納稅人權利保護暨2009年國際租稅研討會日前繼中國人權協會啟動租稅人權指標後,台灣租稅人權似乎真的開始跨出了第一大步,台灣大學財經法學中心與台大法律學院頂尖計劃,第一次從保障納稅人權利的角度出發舉辦研討會,與以往由財政部自己舉辦的租稅研討會的官腔官調完全不同,12月8日於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三樓會議室,舉辦「納稅人權利保護暨2009年國際租稅研討會」。

會中除國內台大、東吳、中正、成大及亞洲大學等財稅學者專家外,主辦單位亦邀請到德國布達佩斯大學及海德堡大學稅法研究中心教授Prof.Dr.iur.UlrichHufeld,他表示德國是採用個人權利保護的體系決定,也就是說如果個人或企業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若侵害到財產權,受侵害的起訴人則可以到財稅法庭,得以對稅捐單位行使起訴權。

相較之下台灣租稅人權遠遠落後於歐洲各國,歐盟各國原本就有保障納稅人權利的本國稅法,此外還有歐體法可以對納稅人權利進行保護,反觀台灣,現場許多學者專家都很感嘆台灣稅制人權遠落後歐洲國家。雖然日前立法院已一讀通過稅捐稽徵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且第11條之三,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不得增加或減免納稅義務人法定之納稅義務。

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表示納稅人權利保護只是跨出的第一步,跟馬總統的競選政見比起來,還有許多沒有達到。例如:推出「公平納稅輕稅簡政:租稅公平新藍圖」,對台灣未來的租稅改革提出五大革新與十項政策。五大革新包括:照顧薪資所得家庭、調整產業租稅?勵、調降營所稅、推動綠色稅制、推動稅制改革;馬英九依此五大革新的理念,進一步提出十項具體政策。除以上各項外,還包含於中央及地方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轄區內納稅者與稽徵機關協調解決稅捐爭議,保障納稅者權利,以及推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以健全財政制度,改善地方財政困境。只是大家都期待馬總統真的能夠在任內實現納稅者權利保護。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助理教授黃士洲則表示自己也是稅務制度下的受害者,因此深有所感,在過去擔任律師的經驗中,聽到太多民間因為賦稅制度及稅法的不合理,或是稅務人員、執法人員未依法行政,造成人民的傷害,產生許多民怨,因此黃教授決定當起老師,專研稅法,明年他將會去國稅局,好好幫國稅局人員上課,希望大家都能更具有人權觀念,如果國稅局的人真的聽得下去,才能真正保障納稅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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