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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市民自1月起,搭乘復康巴士可再享有三分之一車資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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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1-03 19:18   更新日期: 2010-01-03 19:38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何才雄/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政府自99年1月1日起,調整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市民搭乘復康巴士補助額度,由原來二分之一增加至三分之二,民眾僅需負擔三分之一車資。凡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市民於元月起搭乘復康巴士,只要持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開立低收入戶證明,即可享有車資三分之一計價之優惠。

為方便身心障礙者就醫、就學以及社會參與,高雄市政府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小型無障礙復康巴士交通服務,並補助身心障礙市民享有本市日間計程車車資二分之一收費,且為體恤相對弱勢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市民,減輕重度、極重度低收身障市民搭乘復康巴士較為頻繁之負擔,由市府社會局再予補助其車資之六分之一差額,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市民只要自行負擔三分之一車資即可。舉例而言:復康巴士車資為90元,身心障礙市民需自付45元,而具低收入戶身分者則僅需付30元車資即可。

從99年1月1日起,高雄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市民搭乘復康巴士如欲享有此項優惠,可憑低收入戶證明於搭乘時辦理,且身心障礙市民只要透過電話或聽語障者利用傳真(電話:380-0117,傳真:380-0370)於一星期前預約即可;而初次使用電話或傳真預約之身心障礙市民,先傳真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確認後服務人員即會給予一組專用訂車編號,日後只需要告知編號即可。

目前穿梭在高雄市區大街小巷的復康巴士共計有三十輛,社會局也呼籲市民朋友,如在路上正巧遇到復康巴士司機接送身心障者上下車,影響到行車時,也請多多包含與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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