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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司法節 大法官、學者、民間組織提出租稅人權總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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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1-11 18:17   更新日期: 2010-01-12 08:12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近幾年人權意識抬頭,唯獨租稅人權較不受重視,民眾遇到課稅爭議,總是處於弱勢,無法與稅徵機關公平協商或訴訟,因此中國人權協會於司法節前夕1月10日下午一時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從司法看租稅人權之保護」座談會,並首度挑選及發佈2009十大租稅新聞,檢視2009國際人權元年的租稅問題。其中除了眾所皆知的多起名模及藝人抗稅、知名律師遭錯誤課稅外,還有許多與民眾息息相關、或是具有影響力的租稅新聞都上榜,現場邀請會計師專業出身的立委羅淑蕾及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為大家一一解讀新聞。座談會並邀請前中央警察大學校長謝瑞智、司法院大法官黃茂榮、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中國人權協會蘇友辰副理事長、中正大學黃俊杰教授、前人事行政局長、東吳大學陳清秀副教授、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黃士洲助理教授、中正大學盛子龍副教授、成大助理教授柯格鐘,共同來研討『租稅人權利保護』及『從司法看租稅人權與兩公約』。當天現場近兩百位聽眾擠爆會場,顯示社會各界對租稅人權的覺醒與重視。

李永然理事長表示: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然而憲法中也保障人民財產權,課稅必須符合租稅法定主義、租稅公平、實質課稅、程序正義等原則,然而政府為達稅捐課徵目的,仍有許多侵犯人權之處,而國內司法救濟又是徒具形式,嚴重侵害人權。國際人權兩公約施行之後,各單位要自我檢討是否有違反人權的法令,財政部竟然是完全符合兩公約精神,這與事實相差甚大,民間應負起監督力量。羅淑蕾立委舉出一些因欠稅被限制出境、喪失工作權、生病無法就醫甚至有家歸不得、天倫夢碎等慘痛案例,並沉痛指出:國內稅務無人權、課稅不能猛於虎,她表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對欠稅人限制出境,然而台灣還存在此惡法。

羅淑蕾主張:欠稅不等於逃稅,對於欠稅人應該給予人道保護,讓他有機會工作還稅,一味限制出境,只會讓欠稅人經濟狀況雪上加霜,更繳不起稅,稅捐稽徵單位此舉無非殺雞取卵,損人不利己。台大葛克昌教授指出今年一月六日所修正的稅捐稽徵法,當中加入了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的條款,但是很慚愧的,我國對於納稅人權的保護只有幾條法條,是遠不及許多先進國家,包括大陸也發布行政命令來保障納稅人。

葛教授舉出包括美、英、日、韓及加拿大皆設置有納稅人保護官的機制來保障在資訊、法律手段上都處於弱勢的納稅人,其他如對納稅人公平待遇、申報誠實之推定、不自證己罪、獨立稅務法院之設置等。反觀國內無獨立稅務法院,加上國內法學教育不重視稅法,行政法院法官本身稅法素養不足,在審判時多支持稅捐機關的看法,受到法官支持的稅捐機關更不知其執法已嚴重侵害人權。常年以來稅務案件在行政法院之比例達半數以上,稅務訟源無法疏減,判決無法讓納稅人心服,亦無法對稅捐機構產生改革壓力。

他也指出歐美先進國家,稅務律師就是憲法律師,因為稅法是最富含憲法意識之法律,然而國內長期將稅法視為技術性法律,納稅人失去憲法保障,成為最弱勢族群,稅捐機關缺乏憲法思維,亦成為沒有靈魂的徵稅怪獸。在場的黃俊杰教授也向大家說明國內從2005年即由民間團體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主張納稅者不是只有義務,也有不容侵犯的權利,政府不應只將民眾當成納稅義務人,納稅人也擁有稅捐基本權!黃士洲助理教授則從「列報私立醫院看護費扣除,訴願不受理」的案例中點出稅捐的課徵應以維護人民工作機會及滿足生活所需,人民基本生活滿足之後,才有能力向國家履行納稅義務,稅捐機關罔顧人民扶養親屬之需求、侵入生存與工作權於前,更剝奪其程序上救濟於後,納稅人如同渾身已被剝光羽毛的鵝,又被硬生生扯下一塊皮,還被勒住熬鵝頭,不准叫出聲來訴苦。

東吳大學陳清秀副教授則從司法院對租稅人權的保障上來探討,司法院大法官算是表現最好的,例年大法官對稅法十三件違憲解釋案中,有八件是有利納稅人、四件屬中性,一件是對納稅人不友善的解釋。高等行政法院中近三年來民眾稅案勝訴率為16.9%,最高行政法院上訴勝訴率為7.99%,當中值得注意的是「上訴不合法駁回」比例有52.34%,顯示最高法院近年為清理積案、疏減訟源,以程序不合法駁回民眾上訴比例增高,多數案件無法接受第二審實體審判,有剝奪人民訴訟權之嫌。再者行政法院法官對稅法不熟,許多判決都以稅務人員意見為意見,造成人民敗訴比例居高不下,而這些敗訴的案件,立即被送往行政執行署執行,行政執行署甚至以「上訴期間不影響執行」為由,先處分當事人資產,人民的生存權與財產權受到極大的威脅。

柯格鐘助理教授表示:國內實務界、學界對租稅法研究較少,也不是國家考試科目,自然而然被忽略,國內少數有財經法律科系者,對稅法的教授也僅限於總論,深入各論講授少,加上行政法官每年只有一次在職訓練,成效亦難以彰顯。如果要從養成教育著手,可以仿效德國將租稅法當成是選考科目,逐步推進國內租稅教育,否則十年後大家還是會在原地踏步,泣訴租稅無人權。柯教授也呼應黃士洲教授指出國內租稅不公,薪資所得者負擔85%稅收,受薪階級基本權利遭剝奪,不公平稅制跟強盜沒兩樣!盛子龍教授則表示台灣在稅法上歧視婚姻與家庭,夫妻因累進稅制的關係被扣的稅比單身者多,如托育子女等費用又無法扣除,而被納入稅基中課稅,與先進國家保護家庭、婚姻之差異大,難怪台灣生育率全世界最低;對家人的看護費用不能從所得中扣除,更是慘絕人寰;再者稅務官司打不贏,民眾的協力義務原只是輔助工具,實務上卻被變成民眾要自行舉證,這一點在先進國家也是匪夷所思。

他也呼籲大法官要針對稅捐單位或行政法院中有違反人權但不成文的法律操作,也要進行釋憲,杜絕行政司法機關背地裡迫害納稅人。蘇友辰律師指出國稅局常有未依職權調查即發單、行政裁量權過大、依調查局移送資料課稅,放棄應盡職責、曲解會計原則,蒙蔽法官做出不利裁判等等違法濫權之舉,在兩公約施行之後,財政部應用更嚴格標準來檢討與消除這些違法人權的做法,以符合社會期待。蘇友辰律師也建議大法官應守護憲法原則、消除違憲稅法及行政命令,最後他也提出對大法官深深的期望:「護衛租稅人權、大法官不能沒有你」。

黃茂榮大法官表示:租稅人權推動上所遭遇問題,在學者研究著作中都有解答,如果這些著作能夠成為暢銷書,表示租稅人權意識能夠快速傳播出去,人民意識覺醒,問題才能獲得解決。在場所有學者與大法官的發言,受到民眾熱烈迴響,紛紛提出建言,鼓勵中國人權協會與在座學者繼續捍衛租稅人權。

李永然理事長最後也表示:中國人權協會也希望有所做為,未來將成立租稅人權委員會討論具體做法,並將今日討論成果送給馬總統、行政院吳敦義院長、財政部李述德部長參考,協助立法執法,希望政府官員所有政策都不是口頭說說,而能真正落實與實現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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