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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高危險 台中市政府宣導「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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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1-14 16:43   更新日期: 2010-01-14 16:45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富釧/台中市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去(98)年共取締酒駕2922件,其中1771件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指出,上述案件總計造成13件交通事故,連帶使得不少原本美滿的家庭因而破裂,顯見酒後駕車的危險性。為了家庭、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希望民眾儘量不喝酒,若一定要喝酒,務必要指定駕駛以維護安全。

春節尾牙將屆,民眾聚餐喝酒的機會大幅增加,為避免酒後駕車發生憾事,社團法人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特別與台中市政府新聞處合作發起「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宣導活動,希望所有民眾都能快樂餐聚、安全回家。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今(14)日在宣導活動記者會上即指出:喝酒一直是車禍的主要原因之一,台中市去年因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總計13件,雖然比前(97)年減少2件,但同樣造成不少家庭的遺憾,顯見喝酒並不是什麼好事,如能不喝就儘量別喝,非得要喝,那就請於酒前指定駕駛,保障自己安全回家。

他並表示,台中市警察局去年在避免酒駕的宣導上總計辦了251場說明會,取締2922件酒後駕車事件,其中1771件因駕駛人酒測值超過標準,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罪責不輕,甚至聽說最近連考駕照,熱門考題都出現「十次車禍九次快,請問第十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答案之一就是酒駕,充分顯示酒後駕車引起的社會問題已經成為眾所關心的議題。

社團法人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理事長危永標則指出,「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的觀念歐美早已建立並行之有年,為了飲酒人的安全,該促進會近幾年來持續與各地方政府合作宣導,希望透過公部門的力量能夠迅速建立正確的飲酒觀念與文化,減少家庭的悲劇。而今年從1月14日至23日止也分別在全省北、中、南各大夜店進行宣導活動,希望所有民眾在喝酒前即指定一名不喝酒的駕駛,讓自己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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