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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盼更多 檢察總長誰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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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1-21 00:41   更新日期: 2010-01-21 00:48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我國監察史上出現首例,通過彈劾檢察總長陳聰明,此項由監委李復甸、錢林慧君發起的二度提案彈劾,共計11位監委出席,以8票對3票通過彈劾案。監察院彈劾的理由是,陳聰明參加扁家洗錢案重要關係人黃芳彥私宅聚會,毫不避嫌,嚴重影響司法威信以及政府形象。深受爭議的陳聰明檢察總長一辭職,各界關注的焦點,立刻放在新任檢察總長人選,以及國人對於司法改革的期許。獲知監察院通過檢察總長彈劾案後,陳聰明隨即向法務部遞交辭呈,並發表聲明。

對於通過彈劾,陳聰明表達失望與不平,他深覺在此環境中已無法繼續提供同仁更好的辦案環境,故決定辭去檢察總長一職。非司法科班出身、靠苦讀出身的陳聰明,於95年被當時總統陳水扁提名,並獲得立法院通過,當上新制後的首任檢察總長,相當於擁有「民意背書」。可惜出任總長3年來,不斷成為媒體爆料與批評對象。

新制的檢察總長原本背負民意更高度期許,國人卻沒有盼到更好的司法環境。繼監察委員於1月5日以陳聰明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檢察官守則」等,首度提案彈劾,結果未通過,即在民間掀起一陣批評討論聲浪。

1月19日監察院二度召開彈劾審查會討論檢察總長陳聰明失職案,以8票比3票通過陳聰明彈劾案。檢視台灣的司法環境,光以冤獄賠償的數字來看,據統計地方法院從民國88年到97年10年間,獲冤獄賠償者共有5,435人,發出超過46億8千多萬冤獄賠償金。不僅高額冤獄賠償金由全民買單,卻沒有違法濫權檢察官被追究責任,根本無法提升執法品質。十年來獲得冤獄賠償的有5,435人,探究數字背後的意義,很難避免不當執法者重蹈覆轍的問題。

以最近獲得冤獄賠償的太極門案件為例,纏訟十多年,才獲得三審無罪判決,當初被檢察官羈押的四位被告,最近逐一獲得冤獄賠償,這恐怕只是冰山一角。十多年前負責偵辦的侯寬仁檢察官,在偵辦馬英九總統特別費案時,才被爆出不實筆錄,若不是特別費案件太受矚目,不實筆錄的問題恐怕還不容易爆發,環顧現今種種司法環境的問題,學界也呼籲應「落實重懲」與「冤獄追償」,以徹底杜絕司法人員濫權的弊病,貫徹人權保障。最近法務部斥資兩百多萬元,在各偵查庭中設置四百多台螢幕。

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希望往後受詢人可即時更正筆錄錯誤處,能夠讓當事人理性、真實陳述,實際保障人民權益。但是,民間對於司法的公信力期許更多,隨著檢察總長陳聰明辭職案暫時落幕,各界紛紛關注掌握大權的檢察總長將由誰繼任,在民意亟思改革的浪潮下,可以想見,馬總統與新任的檢察總長將會被賦予更高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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