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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掌門人等4人均獲冤獄賠償致贈冤獄賠償金推動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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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1-28 11:35   更新日期: 2010-01-28 11:38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11日司法節當天,國內知名的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太極門收到一個大禮,等了13年,終於收到太極門掌門人夫人游美容女士的冤獄賠償決定書,至此太極門師徒的4份冤獄賠償通通到齊,然而這遲來的正義,仍難彌補受害者十幾年來身心及名譽所受到的傷害。

立法委員朱鳳芝於14日上午特別召開「冤案不再盼人權」記者會,以台灣司法人權遭迫害的太極門事件為例,發出最沉痛的呼籲,希望司法人員公正執法。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及副理事長蘇友辰律師也一起出席,對此重大人權迫害事件表示關切與重視。太極門師徒化冤屈為力量,將四份合計184萬的冤賠金致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等四單位,「盼」台灣不再有冤案。

民國85年12月19日太極門冤案起源於侯寬仁檢察官不實、不法的起訴。掌門人洪道子博士及夫人游美容女士、弟子陳調欣、彭麗娟被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羈押長達數月,此案歷經10年7個月,一審無罪、二審無罪,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宣判三審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確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等,如今無辜被羈押的所有4位被告才陸續獲得冤獄賠償。

太極門案於民國91年經監察院自動調查,詳列侯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且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之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等八大違失,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侯檢察官仍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更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監察院並將此案列入「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

起訴書中所唯一誣指之兩帳戶在案發當時(85年12月19日)的金額為61萬餘元,而侯寬仁檢察官竟不實捏造為32億餘元的補習班學費收入,高達該兩帳戶實際金額的5,245倍,事實上太極門並非補習班,該二帳戶也無所謂補習班學費,本案實乃嚴重違法的人權侵害冤案。朱鳳芝委員表示:地方法院從民國88年到97年10年間,獲冤獄賠償者共有5435人,共計發出超過46億8千多萬冤獄賠償金,都是全民買單!而違法濫權檢察官卻是逍遙法外,實在不公平。太極門冤案中侯寬仁檢察官偵辦手法與偵辦馬英九總統特別費時如出一轍、皆是先射箭再畫靶,應該嚴厲制裁。

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無端被羈押159天,獲冤獄賠償金63萬6千元,賠償金致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籌備處」,希望馬英九總統早日正式成立,真正落實兩公約。他透過弟子洪天賜發表心聲:「希望台灣司法、稅法不可亂辦、亂判,能夠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真正落實保障人權。同時也感謝司法還給本人及太極門全體弟子清白,希望台灣不要再有這種冤案發生。」

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的夫人游美容女士,當時也無端被羈押155天,今年司法節獲冤獄賠償金62萬元,這筆冤獄賠償金致贈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期待監察院能夠發揮力量捍衛人權。當天由為案件義務辯護,同時也是太極門弟子的蔡富強律師代表掌門人夫人游美容女士表示:「感謝十多年來,司法終於還給太極門掌門人,我們夫婦及弟子的清白,謝謝社會大眾,謝謝大家的關心。」

另一位前宏碁財務長太極門弟子陳調欣也莫名被羈押116天,期間完全不見天日,「連曬太陽的權利都沒有」。他獲46萬4千元冤獄賠償金,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他曾經想過將這筆錢給侯寬仁檢察官,讓他「換人坐坐看」,親身體驗無辜坐黑牢的生活。現在他將賠償金致贈法務部,希望法務部積極推動「人權大步走計劃」,落實人權立國。

陳調欣表示「因為本案,我兩個女兒都遠離這個傷心地,不願意留在台灣,我和太太師姊都年屆6、70,兩個孤苦伶仃的老人,想看孫子一眼都很難。在此我有二點聲明:一、能獲得冤賠,證明太極門事件本來就是無中生有,證明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導致冤案。二、除了給我及家人一個遲來的正義外,更還給我師父師母及太極門全體海內外弟子的清白。最後衷心的希望,太極門刑案是司法冤案最後一個受難者,對失職的司法人員,政府一定要有所交待,以保障人權,使台灣成為一個富強康樂的地方。」

太極門弟子彭麗娟致贈冤獄賠償金給司法院,她當時被羈押40天、獲賠12萬冤獄賠償金。當時她是年年考績甲等、受政府表揚的優良教師,但被以莫須有的罪名羈押,當天由義務為此冤案辯護的另一位太極門弟子黃麗蓉律師,代表彭麗娟表明她的心聲:「首先謝謝大家的關心,很抱歉,今天無法出席,因為至今我還是無法克服心中的恐懼,只要一想起太極門這件冤案,就像在傷口上灑鹽。當時侯寬仁檢察官「以押逼供」,不顧我家中尚有行動不便的婆婆,以及才7個月大、嗷嗷待哺的兒子,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我羈押40天。侯寬仁檢察官在羈押28天後才第一次傳訊我,而第一句話卻是說:我知道妳是清白的!他為何如此殘忍,羈押一個無辜的人。我想對社會大眾說:公務員錯了,用納稅人的錢來賠;司法錯了,用人民的青春歲月及生命、血汗來賠;但台灣的人權、司法的尊嚴、國家的形象被破壞後,卻是永遠無法賠償的。」

李永然律師表示,中國人權協會每年公布人權指標,其中司法人權是很重要的一環,司法應勿枉勿縱,尤其要慎行羈押權,被冤枉者所受的傷害事後很難用金錢彌補。馬總統簽署的國際人權兩公約當中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也有司法人權保障,而公務員行使公權力不當的問題更應加以改善。太極門願意將冤賠金捐贈出來協助推動與催生兩公約,希望對政府保護人權起更大的作用,做法令人欽佩。

蘇友辰副理事長提出三點呼籲:一、培養法官人權理念,本於「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二、建議監察院負起查察及督促求償之責任:冤獄賠償法第16條第二項規定負責偵查審判的公務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違法,致生冤獄賠償事件時,政府對該公務員有「求償權」,監察院應善盡查察責任,督促求償作為。三、未來刑事判決主文宜參照愛爾蘭法院裁判的作法,釐清被告是證據不足判「無罪」或是自始清白判「無辜」,以利後續冤賠是否成立的審查依據。

法學教授陳長文大律師在得知掌門人等4人均獲冤獄賠償之後,更於99年1月25日投書聯合報的民意論壇以「防冤獄尚方寶劍何時出鞘」一文,提出「監察院在91年做出調查報告,指責侯寬仁調查未盡屬實、未依科學辦案等九大違失,要求法務部嚴懲。…監察院91年要求懲戒,現在都即將邁入民國100年了,當事人歷經三審無罪定讞,對於監察院要求的「嚴懲」,法務部準備官官相護到何時?」更指出「人民面對司法濫權的無助,以及對於濫權怠職的司法人員缺乏追償懲戒、足令警惕的機制。誠盼司法界以回歸捍衛社會正義的初心,走出官官相護的因循文化,讓個案與制度的正義都獲實現,挽回社會對司法的信心。」

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是中華武術協會理事長、亦是中華氣功協會前副理事長、台北巿國術會副理事長、台北市道教會副理事長、中華道教團體聯合總會首席顧問,於民國55年創立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40多年來致力於氣功武術文化之傳承,在外交及宣揚我國文化上貢獻良多,豈料13年前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未查明真相,即遭無辜捲入刑事案件,一生清譽嚴重受損。總統馬英九曾說所有人權侵害事件,十之八九來自政府,且批評大部分公務員不了解人權是怎麼回事?去年12月10日兩公約國內法化正式施行,未來任何法律假使與兩公約內容牴觸,皆屬無效。

馬總統希望大家都來檢視,看看哪些地方不符合兩公約,都可讓法務部進行整體檢討,並說既然政府敢通過、敢批准,就敢實施,請大家相信政府的決心、相信政府的誠意。

監察院王建?院長認為監察院就是人權院,因為監察院所受理的案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人權受到侵害的案件,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表示:監察院平均每年接受人民二萬五千件人民陳情案,而第四屆監委至今已收到三萬九千多件,其中有83.5%與人權有關。人民就是因為其他救濟途徑失靈,才需要到監察院陳情,監察院成為老百姓求助無門下的最後一線希望,基於人民的期待,監察院應超越各政府部會,真正發揮力量,終止台灣許許多多人權被迫害事件,真正讓台灣成為有人權的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以民為本,以法為規,讓冤案不再發生,人民才能有人權、有尊嚴。太極門師徒真心希望司法人權的破壞到此為止,自己所受的苦難,是台灣最後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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