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準檢察總長尚方寶劍出鞘 大破檢察沈痾

準檢察總長尚方寶劍出鞘 大破檢察沈痾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0-01-29 13:41   更新日期: 2010-01-29 13:42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現任法務部次長黃世銘獲馬英九總統提名出任檢察總長,立法院會期雖2月23號才開始,但檢察總長提名朝野已取得共識,藍綠立委普遍支持這項提名,藍營期許黃世銘落實司法改革;綠營希望他能立場持平,辦案不分藍綠。各界對於人稱司法鐵漢的黃世銘抱著高度肯定,相對新總長一上任除了面對外界對檢察體系的高度期許,特偵組人事及制度、以及挽救幾乎陷入谷底的檢察形象,嚴峻挑戰才開始。

國民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表示:在行使同意權時,會專注在黃世銘對部分檢察官濫權起訴、濫權不追訴、定罪率過低等問題的態度,也會關注黃世銘上任後如何推動檢察官退場機制。而社會大眾期待的是,黃世銘手上的尚方寶劍究竟是「小用」削鉛筆、或是「大破」檢察沈痾?

自全國最高檢察總長遭察院彈劾,整飭司法風紀矛頭指向檢察官;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表示:監察院平均每年接受人民二萬五千件人民陳情案,而第四屆監委至今已收到三萬九千多件,其中有83.5%與人權有關。檢察體系目前可以百廢待舉來形容,尤其是民眾普遍對檢察官濫權起訴等侵害人權觀感不佳,新總長如何以身作則,讓檢察官能抬頭挺胸、贏得人民的信賴與支持,是他的第一大挑戰。

98年12月間,監察院調查「檢察官廖椿堅涉嫌與走私犯罪集團合作走私槍械構陷他人案」等多件檢察官違法案件,發現檢警調系統存在諸多流弊。監委周陽山也表示,檢察長沒有確實指揮監督所屬檢察官,檢察官辦案自主性過度擴張,導致檢察長對檢察官的制約「當為而不作為」,怠忽職守。當時監察院通過糾正法務部、內政部等5個機關。

另一遭監察院調查有案在身的侯寬仁檢察官,曾是特偵組成員之一,監察院即針對他偵辦太極門案涉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之八大違失做出調查報告,並移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至今仍未做出任何懲處;而侯寬仁所偵辦雲林土庫廢土弊案仍存有諸多爭議。

前檢察總長彈劾案對檢察體系造成劇烈大地震,監委強調的「誠實與正直」是法律人必備的操守,記者詢問彈劾審查會主席陳永祥,有關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是否列在彈劾範圍內?陳永祥表示只要確定有製作不實筆錄,即可提案彈劾。

遭監察院調查的侯寬仁檢察官,偵辦雲林廢土案涉及不實筆錄,法官當庭表示「筆錄沒有證據能力」,此手法與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如出一轍。此外,監察院自動調查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所涉違法部分,並於91年3月4日出具報告,公布侯寬仁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凍結資產、僭越職權等八大違失,移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在案,並將該案選列於「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為「保障人權重大績效之指標性案例」。而且監察院調查後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侯寬仁仍依據不實的調查資料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

太極門案歷經10年7個月,最高法院96年7月13日終於宣判刑案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確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等,這是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嚴重侵害人權冤案。直至今年司法節,受害人才陸續獲得冤獄賠償,太極門師徒四人,將四份合計184萬的冤賠金致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等四單位,「盼」台灣不再有冤案。

立法委員朱鳳芝以台灣司法人權遭迫害的太極門事件為例,發出最沉痛的呼籲,希望司法人員公正執法。她表示:地方法院從民國88年到97年10年間,獲冤獄賠償者共有5435人,共計發出超過46億8千多萬冤獄賠償金,都是全民買單,而違法濫權檢察官卻是逍遙法外,實在不公平!太極門冤案中侯寬仁偵辦手法與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時如出一轍、皆是先射箭再畫靶,應該嚴厲制裁。

據知民國91年監院將侯寬仁調查報告移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至今法務部仍未有明確懲處結果。而從38年至今,公懲會共懲戒36名政務官,去年占6人,其中5人被撤職,一人被申誡。檢察官濫權起訴造成的冤獄賠償,是否該向失職人員求償還給國庫,社會大眾相當關注後續發展。

檢察官是執國家公權力之人,辦案時應嚴守法定程序,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避免偵查內容外洩,保障被告無罪推定之基本人權。

太極門冤案主角之一彭麗娟被羈押40天,侯寬仁在28天後才第一次傳訊,第一句話就說「我知道妳是清白的」,但仍「以押逼供」,不顧她家中尚有行動不便的婆婆,以及才七個月大、嗷嗷待哺的兒子;另一位冤案主角前宏碁財務長太極門弟子陳調欣莫名被羈押116天,陳調欣表示,能獲得冤賠,證明太極門事件本來就是無中生有,證明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導致冤案。他衷心希望,太極門刑案是司法冤案最後一個受難者,對失職的司法人員,政府一定要有所交待,以保障人權,使台灣成為一個富強康樂的地方。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表示,司法人權是很重要的一環,司法應勿枉勿縱,尤其要慎行羈押權,被冤枉者所受的傷害事後很難用金錢彌補。馬總統簽署的國際人權兩公約當中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也有司法人權保障,而公務員行使公權力不當的問題更應加以改善。

法學教授陳長文大律師在得知太極門掌門人等4人均獲冤獄賠償之後,更於99年1月25日投書聯合報的民意論壇以「防冤獄尚方寶劍何時出鞘」一文,提出監察院91年要求懲戒,現在都即將邁入民國100年了,當事人歷經三審無罪定讞,對於監察院要求的「嚴懲」,法務部準備官官相護到何時?更指出人民面對司法濫權的無助,以及對於濫權怠職的司法人員缺乏追償懲戒、足令警惕的機制。誠盼司法界以回歸捍衛社會正義的初心,走出官官相護的因循文化,讓個案與制度的正義都獲實現,挽回社會對司法的信心。

新總長的尚方寶劍揮向何處?誰會是監察院第二波彈劾目標?誠如陳長文律師建言:「落實重懲」與「冤獄追償」,以徹底杜絕司法人員濫權的弊病,貫徹人權保障。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