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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出入港、陸地區觀光旅遊,小港分局呼籲民眾應注意相關事項,避免觸法、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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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2-04 19:55   更新日期: 2010-02-04 19:57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鑑於漫長寒假開始,國人可能利用寒假期間三兩好友攜伴或全家帶小朋友至香港、大陸地區觀光旅遊,小港警察分局呼籲民眾出入上述地區應注意一些事項,避免觸法、受騙,如:出入境攜行物品相關規定、購買食品及遇街頭裝死乞討應提高警覺,不要受騙。

依規定赴港民眾不可攜帶催淚噴霧器或爆竹等物品,否則可能誤觸香港刑罰;另民眾赴港、澳及大陸地區時,請不要攜帶當地管制物品(如尖銳的金屬武器、飛鏢、刀刃)、違禁物品(如電擊棒等),以免觸法遭扣押或檢控,造成困擾。此外,入出大陸機場不得攜帶液態物品,飲水、打火機、火柴等嚴禁攜上飛機。

小港分局同時呼籲前往張家界旅遊之國人,在當地旅遊購買食品應特別小心,購買前須認明經大陸衛生部審批合格,外包裝均印有藍色食「健」字標誌,不過,非必要最好不要買;另務必妥慎保管護照及個人財物,以免遭竊帶來困擾。至於我國政府亦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小港分局呼籲國人特別注意,莫讓歡樂之旅遊因一些事項疏忽不注意,導致歡樂泡湯,惹得滿身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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