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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消保官查核有無販售私劣菸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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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2-06 20:05   更新日期: 2010-02-06 20:07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府消保官查核有無販售私劣菸酒

農曆春節將近,高雄市政府為加強打擊不法業者製造、銷售私劣菸酒,保障消費者健康,於今(6)日指派市府消保官會同市府財政局科長、警察局及國稅局等人員執行專案查緝工作,查核販售菸酒之業者有無符合法令規定。

市府消保官表示,本專案執行重點工作,除以查緝製造、銷售之私劣菸酒為主,並應就其源頭追查,以擴大打擊效果,本次無預警查核振旺行及璵湘企業有限公司2家大賣場業者,菸品部分尚未發現有違法情形,但酒品部分則發現有售價與成本不符比例之白酒,按一般750ml白酒之稅金即高達139元,而該等查獲之酒品含包裝售價卻僅為159元,遠低於市場行情,市府主管機關已當場扣押5瓶並抽樣10瓶,另共計72瓶白酒則當場封存交付業者責付保管,市府財政局人員將俟檢驗是否含有正己烷成分後,再追查其源頭。高雄市政府呼籲民眾在採購菸酒時,應仔細查閱成分標示,不購買來路不明價格顯不相當之商品,如有疑義,可向市府財政局(電話:07-3314320)或聯合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市府免付費電話: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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