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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警察局交通安全宣傳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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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2-07 20:59   更新日期: 2010-02-07 21:11   天眼日報記者 鄭文琳 / 澎湖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鄭文琳/澎湖縣報導】

澎湖縣警察局交通安全宣傳車上路

根據警察局統計指出,澎湖縣98年發生酒後肇事案件計有108件,造成3人死亡、121人輕重傷,與去(97)年比較,酒後肇事案件增加21件,死亡增加1人、受傷增加20人,顯示仍有民眾心存僥倖,無視嚴峻法令規定,以致造成多少家庭破碎,誤已又害人。

農曆春節將屆,返鄉民眾歡聚,將是酒後駕車高峰期,依統計分析,近幾年春節期間當月,無論件數及傷亡人數均明顯高於全年平均數10%以上,高居肇事死亡案件肇因排行榜第一名,究其原因,係民眾飲酒禦寒及參加年終、尾牙餐會酗酒後駕車肇事所致。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為宣導春安工作期間,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等惡性違規,特別製作交通安全宣傳車1部,在轄內重要路口廣播宣導,由於該宣傳車是警用車輛改裝,宣傳看板圖樣深具巧思與現代感,昨日下午首度在馬公國中前岔路口亮相,即吸引路人的目光。交通隊表示,該宣傳車除於上、下班時間會在重要路口廣播宣導外,並將深入各村里、社區廣播宣導,希望能喚起縣民共同關注,重視安全駕駛觀念。

警察局局長張蒼波表示,酒後駕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高罰金為15萬元,由於春節期間各公司、機關及返鄉過節民眾,紛紛舉辦餐敘聚會,預判酒後駕車案件亦將隨之攀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嚴重傷亡,因此,特別籲請民眾酒後應指定駕駛,或善加利用「代叫計程車」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509-885(我飲酒、幫幫我),千萬別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甚而危害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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