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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女罹罕病, 全家只剩116元 」 社會處提出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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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2-12 18:25   更新日期: 2010-02-12 18:27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凡/台中市報導】

針對有媒體報導「4歲女罹罕病全家只剩116元」一事,台中市政府社會處今(12)日特提出罕見駁斥聲明稿,指出這家人去年起即受到連江縣政府、蘋果基金會、慈濟基金會、市府社會處急難救助金等幫助;市府於今年度2月2日提供5000元馬上關懷急難救助金,另慈濟基金會提供6000元急難救助金,及各項生活物資,以因應年節所需。市府也曾為小女孩安置就醫,但小女孩在市府安置就醫期間,小女孩的父親即一再以女兒要就醫為名,四處借款聲稱籌醫藥費。

市府社會處表示,這名小女孩是臉部長血管瘤,社工已幫其繳清健保,並安排3月24日手術治療,並已申請重大傷病卡,但並非罕見疾病,也並非其所指的沒錢就醫,因為在市府社會處協助下根本沒有這個問題。

社會處也指出,去年8月17日至11月12日,市府依兒童福利法安置案這名小女孩,協助清償案女孩健保費用,以便順利就醫復健。但安置期間小女孩父親一再表示想孩子,讓女孩返家後,社工也馬上為其轉介至早期療育中心協助安排物理治療及各項檢查,早期療育中心不定期協助申請急難救助金以供案女孩每次門診使用。

社會處不希望小女孩的父親利用小女孩醫療的事件,一再對外募款,浪費社會資源,今天特別緊急發出聲明稿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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