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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一分局查獲持有改造槍枝及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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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2-26 22:56   更新日期: 2010-02-26 22:5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犯罪嫌疑人林○○,職業水電工,有槍砲、毒品等刑案資料。林嫌擅自非法持有公告查禁之槍械。案經本分局員警持搜索票,於99年2月24日下午16時20分許,於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嫌疑人租住處,在林嫌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在房間內扣得改造手槍1枝、瓦斯空氣槍1枝、改造手槍工具等器具一批(小型車床工具機1台、電動起子1支、電動雕刻機1台、老虎鉗1支、鉗子2支、鋸子1支、剉刀1支、鐵鎚1支、玻璃切割器1支、T型板手1支、鑽頭「夾頭」1支、鑽頭「尾」35支、瓦斯鋼瓶4瓶、鑽頭4支、西瓜刀1支),另安非他命1小包(毛重1.3公克)及自製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等犯罪證物。

嫌疑人林○○到案後,坦承持有上述改造槍枝、空氣手槍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犯行不諱。惟辯稱:上述查扣之改造手槍、瓦斯空氣手槍,係95年間(詳細日期不記得),由綽號「雞子」之不詳姓名男子所寄放,瓦斯空氣槍係於96年間由林嫌本人在玩具模型店所購得,復辯稱:所持有之改造工具一批係做水電工使用。至所扣得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小包(毛重1.3公克)及安非他吸食器1組等證物,則坦承係供自己吸食使用。

嫌疑人林○○向警方坦承持有改造手槍、空氣手槍及吸食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不諱,警方亦在其住處搜索扣得相關犯罪證物,林嫌已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邡該分局依法已先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至嫌疑人所稱槍枝及毒品來源,警方刻正查證並擴大追查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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