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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新法上路實施兩個月以來嘉義縣總共開出12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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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3-14 20:07   更新日期: 2009-03-14 20:09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 嘉義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福生/嘉義縣報導】

菸害防制新法今年一月十一日正式上路,實施兩個月以來,嘉義縣總共開出12張罰單,其中兩件是業者,其餘10件是個人違規吸煙,嘉義縣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上路後,的確達到嚇阻作用,公共場所吸煙狀況已明顯減少,但相對的,香菸零售商也反應,生意大不如前。

嘉義縣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實施兩個月以來,總計開出12張罰單,其中兩家業者,一家是位於布袋的旅社業者,在旅社房間內擺設煙灰缸;另一家則是位於朴子的雜貨店,因為販賣香菸的擺設陳列不符規定,分別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開罰新台幣一萬元。

不過,這兩家業者分別提出訴願,前者表示,旅社內部裝潢均為易燃物,旅社業者對於前來投宿之顧客僅能道德勸說,無強制力,旅客堅持要在房間內吸煙,關了門他們也管不到,但若不擺煙灰缸,不但會造成環境髒亂,萬一煙灰煙蒂引發易燃物,造成火災,形成公共危險,後果更不堪設想。

另一雜貨店業者則表示,衛生局1月15日前來開罰時,並不知道有相關規定,但衛生局記錄在此之前便已經到過該雜貨店輔導。衛生局已將兩家業者的訴願移至衛生署訴願會靜候裁決。

另外10張個人罰單清一色都在網咖開出,其中有9件在朴子,1件在太保,分別開出新台幣兩千元罰單。其中有一朴子個案為幽靈人口,戶籍地址放在戶政事務所,目前無法聯絡上,比較棘手。

衛生局強調,新法上路,嚴格限制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包括公共室內場所、工作場所、大眾運輸工具、校園、餐廳及休閒場所等也一律禁菸,違者最高可罰一萬元,請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另外,於孕婦、孩童在場的室內場所也禁止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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