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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居家身障維生用電補助歡迎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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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3-03 13:20   更新日期: 2010-03-03 23:46   天眼日報記者 簡鳳茹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簡鳳茹/台中市報導】

呼吸器、氧氣製造機等維生器材每月耗電量可觀,電費對使用的身心障礙者家庭而言是一大負擔,內政部體察民意,從今年一月一日起開辦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每度補助三元。縣府社會處認為該計畫可減輕身障礙者家庭經濟負擔,保障其生存權,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辦,並洽詢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電話:02-25210717。

社會處指出,依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國內身心障礙者超過一百零六萬人,其中有一千三百多人屬於罕見疾病類別,臺中縣則佔了一百零一人,這些罕見疾病病人,除了生活照顧上的需求,部分基於維生的需要必須使用呼吸器、氧氣製造機等設備,一個月的用電量大約是三百六十八度,如再加上臺電統計的家庭平均用電四百四十八度,電費更是可觀,對罕見疾病病人家庭來說,形成不小的負擔。

社會處表示,臺灣電力公司自九十七年七月起改採分級累進費率計算電費,僅每月用電在一百一十度以下之家戶不予調漲,但對於終日必須仰賴呼吸器、氧氣製造機等維生器材的身心障礙者而言,其家庭用電度數動輒超過最高級距費率,臺電分級累進費率計算電費將造成身心障礙者家庭經濟上的負擔。

內政部考量國內整體能源政策,以及基於照顧弱勢之責,從今年一月一日起開辦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凡經醫師證明有使用呼吸器、氧氣製造機、血氧監測儀、抽痰機、咳嗽(痰)機及冷氣機需求且實際已在使用各項維生器材之居家身心障礙者,以及排汗及體溫調節功能異常之魚鱗癬症、泡泡龍及無汗症三類身心障礙亟需使用冷氣者,皆可申請電費補助,針對各項維生設備的用電,每度補助三元。

內政部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用電補助計畫,呼吸器每人每月補助六十四度用電、氧氣製造機每人每月補助二百三十八度用電、血氧監測儀每人每月補助二十二度用電、咳嗽(痰)機每人每月補助二度用電、抽痰機每人每月補助六度用電、冷氣機每人每月補助二百六十四度用電(僅補助五至十月)。社會處說,該項補助將大大減輕身障礙者家庭經濟負擔,保障身心障礙者生存權,符合資格者請踴躍申辦,並洽詢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電話:02-252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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