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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環保局罰單欠繳大戶排排行榜第一名金額達98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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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3-16 18:21   更新日期: 2009-03-16 18:22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亂貼小廣告,依法可罰款1500元,還可不斷累計,可是,有許多「人頭大戶」、「空殼公司」,讓環保局單子開了,就算告上法院也罰不到當事人,根據統計,歷年來高雄市欠繳大戶排行榜第一名,金額達980多萬,環保局長蕭裕正呼籲市民,罰不到錢就沒有獎金可分潤,與其拍照蒐證、告發,不如順手撕下,還可兌換現金。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或「係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物於定著物上」,以及「放置廣告物於公共設施上」,依法可處罰鍰1500元,累犯加重二分之一罰金,亦即第二次罰2200、第三次3300,不斷累積的金額也相當嚇人。

但民不罰,奈何以法懼之!因為不少業者使用外勞卡或易付卡,但這有被斷話的風險,於是找來「有路無厝」的流浪漢或卡奴,刊登的電話就登記在他們名下,就算行政執行處要查封,這些人一無所有,根本榨不出一毛錢來。

還有些業者更狠,乾脆花點錢虛設公司行號,等罰單累積成鉅額,宣布倒閉,公司這法人都已經不存在,當然找不著債主追繳罰單。

環保局六科科長董文傑指出,歷年來欠繳罰單排行榜第一名是一家設立於中部的「費XX有限公司」,欠繳646件,金額9808800,第二名是一位王姓男子,欠繳罰單569件,金額3298900,第三名至第五名,金額分別在141萬至166萬之間。

由於法令規定,檢舉人告發後,經查違規屬實,開單告發後,還得等行為人乖乖繳錢,才能依法發給15%的獎金。也因為有這麼多的「欠繳大戶」,使得檢舉人盼著獎金有如大旱之望雲霓,甚至「等無錢」而懷疑獎金被人暗槓。

局長蕭裕正表示,法令總是有漏洞,他勸「專攻」小廣告的「檢舉達人」,要不轉而檢舉亂丟煙蒂或烏賊車,或者乾脆順手撕下小廣告,累積到一定重量,還可到各區隊兌換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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