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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辦理三月份第四週的縣長「親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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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3-25 20:01   更新日期: 2010-03-25 20:03   天眼日報記者 古惠英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古惠英/花蓮縣報導】

花蓮縣政府辦理三月份第四週的縣長「親民時間」

花蓮縣政府24日辦理三月份第四週的縣長「親民時間」,縣長傅?萁率領縣府各局處首長在縣府大禮堂受理民眾陳情,全力協助解決鄉親的需求及困難,在情、理、法三方兼顧的情形下盡最大誠意來解決民眾所有的問題。

昨日的縣長「親民時間」陳情案件計有74件,傅縣長率領縣府各局處一級主管全程親自主持傾聽鄉親們的需求及心聲,他強調鄉親們所提出的陳情案,縣府都會在情、理、法三方兼顧的情形下解決大家長期以來的各種疑難雜症,他再次強調「民眾的小事就是縣府的大事」縣府一定全力來協助鄉親解決問題。

包括縣議會副議長賴進坤、縣議員謝國榮、葉?璟、徐雪玉及李秋旺等人也都到場關心。

現場有民眾陳情表示,他是花蓮市溝上人家拆除戶之一,但對於市公所發放補償金額表示不公平,為何他的補償金額比別人少很多,請縣長能協助處理。

傅縣長表示,本案為近60年之陳年建築案件,其中?及當時之建築許可、相關法令及違章建築等問題,目前仍有部分案件於法院審理中,而本案尚在最高法院訴訟中,縣長指示城鄉發展處應就法院初審判決內容,先行了解,擬定因應方針,就情、理、法來執行。

也有民眾表示,他的土地房屋位於「擬定吉安都市計畫(住一住宅區)細部計畫」範圍內,因臨建國路一段其地號土地公告現值甚高,若依「擬定吉安都市計畫(住一住宅區)細部計畫」書內住一住宅區私人或團體申請使用用途變更,應先繳納18%之土地等值代金,始得辦理營利事業登記,陳情人認為18%之土地等值代金過高且整體開發方式條件太過嚴苛。

傅縣長指出,92年執行的「擬定吉安都市計畫(住一住宅區)細部計畫」規劃6個街廊43個區塊,至今執行6年其中有些獎勵措施民眾也希望能延長,為使整個區塊能有效開發,縣府將在4月10日召集土地所有人開說明會,整合所有人的意見,作為變更吉安都市計畫(住一住宅區)細部計畫,提請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

還有民眾陳情表示,66年間地政機關偽造土地複丈圖,使地鄰誣告竊佔,地政機關丈量本人土地予地鄰並移轉登記面積予地鄰,後經民事判決確定,地政機關未按法院判決辦理。

傅縣長說,本案縣府應先行開會了解詳情,研擬解決辦法,擇期通知陳情人,再行協商,以最妥適的方法解決。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表示下次親民時間為3月31日上午10時在縣府大禮堂舉行,歡迎民眾提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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