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報廢申請汰舊獎勵金1,500元,請車主記得要完成排氣定期檢驗驗

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報廢申請汰舊獎勵金1,500元,請車主記得要完成排氣定期檢驗驗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1)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0-04-19 16:42   更新日期: 2010-04-19 18:35   資深記者 曾旺來 / 嘉義縣 報導  

【資深記者曾旺來/嘉義縣報導】

機車騎士注意了,嘉義縣環保局為改善空氣品質,99年度推動辦理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計畫已開始執行,凡符合補助條件者,每輛機車補助獎勵一千五百元,希望民眾籍由補助獎勵將污染度高的二行程機車報廢回收,改換污染度較低的機車,共同愛護地球。

今年開放的申請案件中經審核不符合獎勵條件者,以未完成回收或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者為較多,請欲辦理該獎勵申請之車主注意,車輛如果98年度未辦理排氣定期檢驗,務必要在車輛報廢或回收前先至認可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排氣檢驗,以符合規定。

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獎勵對象條件為設籍嘉義縣(車主戶籍非嘉義縣亦可申請補助)之二行程機車,必須民國90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廠(出廠日期為西元2002年1月以前),於補助期間內由認可之機動車輛回收商回收車體或完成報廢,回收或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度必須有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紀錄者。

環保局同時提醒使用二行程機車的車主們,不要讓機車老舊到不能騎時還放著不管,等到想要辦理報廢申請獎勵時,有可能因以下原因錯失申請時機,如:機車尚未報廢,車體遺失,被人以廢棄車輛收走。

另據統計:申請後部份車主不能符合獎勵要件主要有三項:

1.機車的車籍不是設籍在嘉義縣。(可洽車籍所在地環保局辦理有關獎勵事宜)

2.車體報廢回收後,才發現未先完成機車排氣檢驗。

3.申請的機車不是二行程老舊機車。

另有符合補助條件者,卻無法順利完成撥款補助者:如

1.所填寫之存摺帳號有錯誤。

2.部份車主之姓名或存戶姓名曾有改名記錄者。

環保局李健育局長提醒民眾,該補助獎勵要點實施期程自99年1月1日起至99年12月20日止(依機車車輛異動登記書或回收管制聯單日期為準),申請補助者應於99年12月20日前向環保局提出申請(以環保局收件日期為準)。因補助名額有限,符合補助獎勵條件的車主們儘速辦理,相關訊息及文件或可自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yepb.gov.tw),或電洽05-3622234、05-3620800分洽211、212詢問。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