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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不貪財 拾獲7000元請父親送警所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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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4-19 17:40   更新日期: 2010-04-19 17:41   天眼日報記者 黃凡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凡/台中市報導】

一名就讀國校的八歲女童黃思翔,19日清早上學途中拾獲七千元,她不貪圖錢財,唯恐失主急用,立刻告訴父親送往派出所招領,請警方幫忙尋找焦急失主,員警對黃姓女童拾金不昧精神予以讚揚,黃父不自覺流露出傲骨志滿神情。

警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員警張晉榮擔服備勤勤務,一名黃姓男子拿著一個信封袋來派出所,稱女兒黃思翔剛剛上學於路邊拾獲現金七千元,希望藉由警方力量,尋回焦頭爛額的失主。

員警見數目不小,詳細詢問下,原來是黃小妹在學途中,於篤行路五十三號附近拾獲,當時在附近找不到失主,不懂處理程序,只知道要將拾得物拿到派出所,因此將錢交由父親代為處理。

警方立即登錄公告,藉由網路無遠弗屆可望尋得失主,並將拾得人收據給父親代為轉交,對於才國小三年級的小學生,黃思翔有著不貪圖他人遺失物美德,成人也很難做到,稱讚黃小妹教育成功,黃父對女兒所作所為感到自滿與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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