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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留便 狗便不落地」 狗便清除器等您來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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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4-27 19:09   更新日期: 2010-04-27 19:10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富釧/台中市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近來強力推動「遛狗不留便」政策,獲各界熱烈響應,98年底獲熱心廠商捐贈犬便圈、狗便清理袋及萬用寵物袋等物品,協助台中市宣導「遛狗不留便」政策,將於5月15日「99年台中市動物保護宣導活動-2010寵愛幸福嘉年華會」,於西區美術園道活動現場,提供民眾兌換,邀請您與愛犬共同來參加!

台中市環保局為加強辦理遛狗不留便業務宣導,本次結合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年度宣導活動,於99年5月15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假美術園道設置回收物兌換狗便清除器活動,想要為愛犬兌換狗狗專屬犬便圈之民眾,請先於4月27日(星期二)?5月7日(星期五)上班時間(週一?週五;上午8?12時,下午13:30?17:30),電洽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電話22276011-402施小姐)先報名登記狗狗犬種、體重、背長等資料,每人限登記一個,限量100名,額滿即止。已報名登記之民眾應於活動當天攜帶50個回收廢乾電池,即可於現場兌換狗狗專屬犬便圈一個,現場將有專業人員教導使用方法。或活動當天攜帶10個廢乾電池即可於現場兌換狗便清理袋及萬用寵物袋一組,以上每人限兌換一種,換完為止。已先報名登記犬便圈民眾,未於活動時間內完成兌換宣導品者,逾時恕不再受理兌換。

台中市環保局長沐桂新表示,推動「遛狗不留便」政策,環保局除加強宣導、稽查取締及要求各管理單位加強清理外,最需要的是遛狗民眾能發揮公德心,將愛犬的便便帶走。環保局並再次提醒飼主,如遭查獲遛狗未清狗便,飼主將受廢棄物清理法處罰新台幣1200至6000元之罰款,請飼主應養成良好遛狗習慣,隨手攜帶清除狗便容器或工具,愛牠請幫牠清狗便,會讓狗狗與主人更受他人尊重,千萬別疏縱您的寵物於戶外任意活動甚至於便便,讓我們共同生活的社區、公園、綠地、園道及人行道等,不再出現黃金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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