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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兩公約 政府應改善官官相護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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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04 10:34   更新日期: 2010-05-04 10:35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台大舉辦研討會談人權發展之困境與轉機

受到馬總統及國人高度重視的國際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自2009年納為國內法以來,我國人權彷彿往前邁一大步,但實際執行上卻遭遇困難重重。由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歐洲聯盟法律研究中心、台灣民主基金會主辦,台灣歐洲聯盟中心、中德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江許?文教基金會、月旦法學雜誌社協辦,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一點起在台大舉辦「人權發展之困境與轉機-歐盟人權實踐對亞洲人權發展之衝擊國際學術研討會」,聚集多位專家學者針對「我國簽署二國際公約之歷程與未來發展」、「全球政經衝突下的人權發展:WTO與經濟人權」、「反恐與未來人權發展」三大議題發表精闢見解。東吳大學陳明堂教授表示:我國現行規範人權的法規及措施甚多,雖多數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但不可諱言,仍有不少法規需再作進一步檢討修正。政府機關公務員應調整心態,確實本諸人權觀,去推展業務。此外,陳明堂教授進一步表示:國家賠償法其實有其求償機制,但是過去政府機關不太去推行,現在法務部也擬了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送至行政院,將來國家賠償法在廣的面較有明確的規定,可能會比現行的呢比較對人民有所保障,但我們一再強調要加強求償機制,免得侵害人的公務人員變得什麼責任都沒有,什麼事情都沒有,國賠的這部份應該很快就會推動實施,行政院很重視,當然還會送立法院,是全案的修正!」現場互動熱烈,有業界代表提出:「歐洲人民的人權有歐洲聯盟保障,亞洲人民如我們台灣人若遭受到政府人權迫害,通常靠打行政訴訟一途,但行政法庭素有『敗訴法庭』之稱,往往受害人必須走在無盡的萬年官司纏訟痛苦中」對此陳明堂教授也表示這樣的問題是政府法制上的錯誤,諸如以前官官相護的情形。他也期待在5月1日新行政訴訟法公佈後這種情況可以減少,過去政府較保守也各搞各的,他希望民眾要對政府有信心,很多事都可以再修法改善,該修就修!台灣大學陳志龍教授表示:人權雖是天生俱來的,但是必須透過跟別人交換意見改進,就算是在歐洲的司法人員似乎比較重視維護人權,可是事實上也可能有意無意間忘了如何維護人權,其實要政府機關自己檢查有沒有維護人權,他當然都會說我人權已經OK了,但是應該從別的角度來看,而不是政府機關自己檢討,不是自我評分。

第二項議題經濟人權中,專家認為人權議題如勞工、童工、婦女等相關應納入WTO之範圍內以避免人權侵害而最終阻礙貿易發展。第三項議題很特別是針對「反恐與人權」,學者提醒「國家恐怖主義也是一種恐怖主義,如何不讓恐怖主義威脅人民,又不讓政府本身不經意的成為另一種形式的恐怖主義,則是民主社會所被賦予的一項責無旁貸的責任」。立法院曾永權副院長致詞勉勵學術與立法、行政互相交流提升人民福祉。會中總計有14位來自國際事務、法律、哲學等不同領域專家共同探討。最後閉幕致詞由前大法官蘇俊雄先生發表,對於此次人權議題的方向給予高度肯定。人權的演進來自於一代一代的提升,唯有了解「尊重」的真義,透過不斷的修改、檢討,才能正確的實踐人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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