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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行政權凌駕司法權 人民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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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09 11:11   更新日期: 2010-05-09 11:13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林三加律師從「中科三期環評撤銷案實例」談起

近幾年來,台灣的環境破壞的情形非常嚴重,關心環境議題的法律人,聯合環保團體,以法律專業為途徑,共同進行環境保護議題的倡議、行動、救濟、組織等種種活動。今年2010年4月1日適逢「台灣區世界公民日」9週年紀念,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暨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聯合主辦「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受到全球各界熱烈響應,台北市律師公會環境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三加律師也在高峰會中發表「法律人與環境保護-中科三期環評撤銷案實例探討」,指出此案突顯出行政機關不尊重司法判決、忽視人民要求重視環境保護的呼聲,以及行政法院本身仍需檢討之司法改革議題。

林三加律師表示:行政機關於解嚴之後,雖逐漸培養改進為民服務的方式,但卻一直仍習於長期以來「行政權獨大」的戒嚴心態,對於行政法院認定行政機關違法之判決,似乎更執以敵對、仇恨之心態。2008年1月3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訴字第1117號判決撤銷中科三期七星農場案的環評審查結論後,環保署決定上訴,並讓開發單位動工。2010年1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30號判決,駁回環保署的上訴,此項判決意味著中科三期尚未依法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不得進行開發行為,已進行中的行為,即應停止。

但出人意料的是,判決作成之後,開發單位無視判決存在,繼續動工,而職司環境保護的環保署竟動用公帑,花了人民納稅錢新台幣98萬元,在五大報刊登廣告,抨擊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此舉不但有政府部門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破壞憲政體制的爭議,更造成人民對於司法獨立的不信任。

他提及公共電視製播的「中科三期,環評聖戰」專輯指出:「當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來,給了農民一個公道,但人民還要為已經勝訴的官司,走上街頭,很多問題值得去探討…….。環保署和環保團體、法律界開戰,究竟是誰曲解法律?誰在捍衛環評體制?這場環評聖戰,結果會是如何?」他引用台大法律學院李建良教授所說:「中科環評案正考驗著台灣人民對法治有多少堅持,對民主有多少的信心,對環保有多少的執著。」

林三加律師呼籲:環保署必須負起環評法第一條所賦予「環境保護」之重大職責,虛心接受行政法院判決的指正,並依多位立法委員於立法院質詢時之請求,儘速先命開發單位停工,審慎檢視及反省如何解決中科三期之違法環評造成的不當後果,確保國家生態環境及國民健康安全之重大公益。他也表示:隨著地球環境惡化日趨嚴重,對人類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已造成極大威脅,關心環境議題的各界人士已經開始結合起來,透過各種管道及方式發聲。受人民囑託,擁有權力的政府機關應為民前鋒,以環境保護優先,謀求台灣的永續發展,方能呼應人民要求重視環境保護的呼聲。

2010年初全球各國經歷了百年罕見的暴風雪、其所未有的大旱及沙塵暴、從海地大地震、智利大地震到墨西哥地震,世界各地天災人禍頻傳,4月1日的「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是一個開始,全球人權菁英從「天賦人權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保障人權護衛地球」五大面向為世界公民的盼望發聲,每人闡述其精闢觀點,截至目前已有超過1200篇的文章全數收錄於www.worldcitizens.org.tw,呼籲各國政府、國際社會及每一位世界公民應重視天賦人權,為自己及後代子孫維護一個安全健康的生存環境。藉由此次人權高峰會,希望結合更多人的力量,共同為我們唯一的地球盡一份心力,每一位世界公民,從心出發,珍惜上天賦予生存的權利,用心愛自己,用心愛地球,護衛地球,YesIcan!我們一定可以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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