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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怨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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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10 11:26   更新日期: 2010-05-10 11:27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無「法」淘汰濫權法官檢察官

司法民怨知多少?根據民間司改會舉辦「2010年度司法民怨」網路民調,票選「最大的司法民怨」結果揭曉了,以「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高居榜首,佔33.6%,顯示民眾對司法體系存在官官相護的疑慮甚深。這項調查由司改會提供,截至5/7投票結束,短短五天吸引8,378人投票。司法民怨第二名為「檢察官還沒偵查終結,尚未查證的案情就被媒體大幅報導」佔22.8%,相當於未審先判,讓當事人陷入痛苦深淵;第三名為「法官判錯不會被處罰,也不用賠償冤獄受害者」佔16.4%,公務人員犯錯,全民買單,還不用負任何責任,也引發民眾不滿。登上司法民怨前三名,合計佔72.8%,也反映出台灣最近的時事。

高居司法民怨榜首「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最具震撼的新聞是台北地院首度出現鳴冤鼓,控告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太極門弟子代表於4月30日按鈴控告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誣陷太極門。太極門案件於85年轟動一時,經過一審、二審均獲判無罪。當年負責偵辦的檢察官侯寬仁,被監察院認為在偵辦太極門案違法濫權,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凍結資產之不法行為,並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八大缺失。此案被選列為「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例,監察院91年即要求法務部對侯檢察官從嚴究責議處。然而台灣高檢署日前回覆監察院,認為超過行政責任的十年追究時效,無法追究,因此侯寬仁至今仍逍遙法外未受任何懲處。讓一直循司法與行政救濟途徑的太極門,怒而提出告訴。侯寬仁檢察官先後偵辦多起社會知名案件,不是以無罪收場,就是蒐證上瑕疵重重,引發許多爭議。包括周人蔘電玩弊案,起訴百位警官,不少高階警官纏訟十年,最後確定無罪,而遲來的無罪,也無法恢復這些可能是警界「明日之星」的前途。

司法民怨第二名為「檢察官還沒偵查終結,尚未查證的案情就被媒體大幅報導」。近期轟動立法院的一段「養小鬼」影片堪稱代表,田秋堇委員在民意殿堂中播放86年5月5日侯寬仁檢察官接受TVBS電視台新聞百分百節目專訪。當主持人李四端先生問當事人聽到被以「養小鬼」起訴的反應?侯寬仁的回答:「我從他眼神裡面看到一絲,閃過一絲的陰影,依我們辦案的直覺,就是說,認為他應該有養小鬼這個事情。」這段對話讓「眼神閃過一絲陰影」列入國會紀錄,更值得探討的是人權遭受踐踏的人民痛苦。85年12月19日侯寬仁檢察官發動大批檢警調、大批媒體跟隨搜索太極門,引起電視、報紙大肆報導,並透過媒體公開放話要繼續捉人。尤其檢察官毫無證據的一句「養小鬼」,讓許多太極門弟子家庭失和、丟掉工作,甚至無辜的孩子也成了同學追問嘲笑的對象。

司法民怨第三名為「法官判錯不會被處罰,也不用賠償冤獄受害者」,知名法學教授陳長文律師近來在媒體投書,談到誰來監督(司法)?談到冤獄賠償金額已經給付了十數億元以上,卻從來沒有一位法官、檢察官依法被求償過?官官相護?他舉例,刑法所規定的「濫權追訴處罰罪」,從行憲至今尚未有一位檢察官因此被起訴過,遑論定罪。以太極門等案為例,已聲請冤獄賠償成功之後,原承辦檢察官侯寬仁是否涉嫌濫權呢?社會迄今也都還在等待檢察機關依法對「自己人」追究刑責。包括像流浪法庭卅年那樣拖延十數或數十年後獲判無罪的案件,又有那一位司法人員受到懲戒?

對照司法民怨票選結果,民眾非常關心法官與檢察官的監督呢?陳長文教授也直指「在強調避免不當干預的司法改革已見成效之後,現在卻反換成有司法監督不足的疑慮。」並呼籲政府給人們敢痛陳「司法恥辱」,力行嚴飭官箴的司法首長。看來這迫切考驗政府在司法改革的決心、智慧與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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