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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政府地政處工作報告-太平市新光區段徵收案內開放部分用地短期出租予選舉候選人搭設競選廣告看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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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14 14:18   更新日期: 2010-05-15 02:17   府會記者 許姿茹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許姿茹/台中市報導】

臺中縣議會第16屆第9次定期會14日的第三次會議進行地政處工作報告,地政處代理處長陳文嘉指出,為挹注本區段段徵收開發成本及因應年底公職選舉候選人競選廣告需要,開放區內5處短期內可出租土地,供參加選舉候選人租用,歡迎有需求的競選人,自即日起逕向地政處區段徵收科提出申請租用。

十四日代理處長陳文嘉完成工作報告後,議員謝志忠及黃秀珠就關心太平新光區段徵收內,在之前選舉時有候選人在其地區內懸掛選選廣告的亂象,希望在今年底的五都選舉時,地政處能加強管理、清查。

陳文嘉表示,為挹注本區段段徵收開發成本及因應年底公職選舉候選人競選廣告需要,地政處已公告開放區內5處短期內可出租土地,供參加選舉候選人租用,並以公告地價年息百分之5計收租金,出租期間以3個月為1期。

臺中縣政府地政處表示,這5處供候選人搭建選舉廣告可租用的位置分別為育賢路旁文中二(育賢段70地號)、坪林橋旁兩側配餘地(豐中段24、26、28)、特二號旁配餘地(豐中段64)、新平路及特二號道路交會處(豐中段79)、旱溪西路旁住宅區(新興段176)。

另外,謝志忠詢問如果有候選人假公益之名豎立廣告行廣告之實,是否需要收取費用,地政處表示,只要是候選人一律依規定收費;但如果候選人與私有地的地主協調,則不再縣府的管轄圍內。

陳文嘉也指出,太平市新光地區區段徵收業務已快結案,配餘地第一次標售案在今年1月舉行,配餘地共計有74筆土地,其中住宅區土地計65筆,商業區土地7筆及宗教專用區土地2筆,總面積為15萬5682.4平方公尺,該次共標出68筆,脫標率超過9成,標售收入總金額為55億9,204萬1,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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