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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重複繳納房屋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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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15 17:35   更新日期: 2010-05-15 17:35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錦輝/苗栗縣報導】

稅務局法務科服務宣導股表示,99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由於現行繳納稅款方式多元化,除至代收公庫繳納稅款會立即取得收據外,其他多元繳稅方式,無法立即取得繳納憑證,常常使民眾忘記自己是否已納稅,造成重複繳稅的困擾。

苗栗縣稅務局張局長表示,為避免重複繳稅,民眾可在稅單上註記繳納日期及地點以提醒自己,如果不清楚是否已繳納稅款,可洽該局查詢是否完稅,若有重複繳納問題,該局亦會主動辦理退稅,苗栗縣稅務局服務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歡迎民眾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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