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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蟲網咖內囂張吸毒作樂、警破毒窟再逮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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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14 16:18   更新日期: 2010-05-18 09:22   天眼日報記者 黃豐龍 / 嘉義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豐龍/嘉義市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所長蘇逸亮於本(5)月13日率巡佐許振裕、警員劉弘達、段春華、傅筠憬及輔警曹秋煌前往彌陀路網咖實施臨檢,於網咖內赫見一對男女精神不濟、眼神恍惚的癱坐在椅打電玩,吸食器還大喇喇的擺在桌上,完全無視旁人的異樣眼光,警方發現立即趨前查辦。

因該對男女一見到警方,散瘓的眼神馬上為之ㄧ亮,露出心虛的表情不知所措,當警方問起吸食器,兩嫌卻辯稱該吸食器尚未使用過,但桌上斗大的吸食器及吸食器上遺留的毒品讓陳嫌、蔡嫌無所狡辯,只好承認自己剛吸食完毒品並自動交出身上未吸食完的毒品,警方於是立即將其予以逮捕並帶返回偵辦。

警方隨後根據兩嫌陳述之吸食位置住所,又帶同警方至該住處實施搜索,於搜索完畢後欲返回派出所時,突然發現有一個「青仔叢」鬼鬼祟祟的在巷口徘徊,警方趨前予以盤查並根據其所提供之身分證字號查察,卻發現警用M-POLICE行動電腦上之照片和吳嫌長相「差很大」,吳嫌的謊言完全破功露餡,只好說出自己的真實身分,才發現原來吳嫌因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竊盜案兩案,遭嘉義地方法院通緝在案,遂予以逮捕帶返回偵辦,而隨後據警方查察,發現陳嫌、蔡嫌及吳嫌三人全為行方不明治安顧慮人口,全案依規定偵辦製作筆錄後即依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李繼平表示吸毒是一種罪孽,影響社會治安至深且鉅,實為犯罪之淵藪,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員警落實勤務當場查獲多起案件,充分表現員警服勤細心、用心,努力維護社會治安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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