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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99年4月份交通事故及違規行為檢討分析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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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21 20:20   更新日期: 2010-05-21 20:21   天眼日報記者 黃莉寬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莉寬/台南市報導】

台南縣轄內發生交通事故10件,死亡11人,受傷4人,與98年同期發生17件,死亡17人,受傷8人,計發生減少7件,死亡減少6人,受傷減少4人。

主要肇事時段:12時至14時、18時至20時、20時至22時各發生2件,其餘02時至04時、08時至10時、10時至12時、14時至16時各發生1件。主要肇事路段為台20線玉井倒松段、172線36k白河虎山段、台19線100k鹽水段、台20線新化菜寮段、台1線281k後壁段、19甲線善化段、172線28k後壁段、176線14.3k佳里段、台3線二埔段、173線6.9k後營段等10處。

在主要肇事原因方面:第一、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3件,其次是未依規定讓車肇事2件,第三個原因是逆向行駛、右轉彎未依規定、超速失控、迴轉未依規定、酒後駕駛失控肇事各1件。分析肇事車種(第1當事人):一是普通重機肇事4件,二是自小客車、曳引車肇事各2件,三則是自小貨車、營業大貨車肇事各1件;又、事故當事人(死亡人)年齡以20歲至29歲發生4件最多,而違反行車速率、闖紅燈及未戴安全帽是違規行為的前三名。

對此,在防制作為上,A1類交通事故發生後,於事故地點會勘研議改善各項設施情形:(一)建議增設、改善交通工程作為:建議設置防撞桿1處10桿、標誌7處14面。(二)交通安全維護作為:警察局於事故發生地點連續編排10日防制A1類交通事故勤務,並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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