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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開徵期間延長上班時間至18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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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24 17:31   更新日期: 2010-05-24 17:31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鳳瑩/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稅務局24日指出,99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99年5月31日截止,尚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者,請電洽或至苗栗縣稅務局、竹南分局或至各鄉(鎮、市)公所補發稅單並儘快完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張局長表示,為了方便上班族,除5月1日至6月7日實施中午不打烊服務外,稅務局從5月24日起至5月31日止,延長上班時間1小時(17時至18時),並指派專員為您解答房屋稅課稅內容及補發繳款書,請多加利用苗栗縣稅務局洽詢電話037-331900分機512~516;竹南分局037-472215分機3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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