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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長義警分隊長工作績優 雲林縣唯一獲警政署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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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05 17:44   更新日期: 2010-06-05 17:46   天眼日報記者 吳達人 / 雲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達人/雲林縣報導】

虎尾警分局元長義警分隊分隊長李春樹,因平時工作績優,除熱心協助員警執行各項勤務外,並於工作之餘經常協助員警處理事故,更曾主動支援員警查緝通緝犯到案,平時即屢獲虎尾警分局表揚,本次更獲警政署評選為雲林縣唯一績優義警,並於99年6月2日在雲林縣警察局,由局長何明洲代頒警政署獎座,真可謂是雲林縣義警之光。

經查李分隊長於49歲正值壯年時即加入虎尾警分局元長分駐所義勇警察隊,由基層隊員做起,由於工作認真、待人和氣,所以一路從小隊長、副分隊長升到分隊長職務,至今已達八年餘。

李分隊長平日奉公守法,且對社會治安維護工作不遺餘力,只要在村里間發現可疑情事均能主動與分駐所聯繫,而且只要有民眾報案指稱有竊賊,分駐所需要圍捕竊嫌便會主動配合員警投入圍捕行列,在今年02月09日20時30

分許更曾主動配合元長分駐所警員吳鎮尼等員,前往北港鎮公館里,協助查獲毒品通緝一名,其勇氣及協助警方維護治安的精神值得肯定及讚許。

李分隊長除了用心於治安工作之外,在擔任分隊長期間對於每位隊員及其家庭生活狀況均能主動關心,對於隊員需要幫助,均會主動協助,把隊員當成是自己家人看待,儼然是整個元長義勇警察分隊的大家長虎尾警分局長陳世寶表示:李分隊長將畢生精神投入義警工作,義務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無怨無悔,服務期間獲獎無數,本年度才因春安工作績優分別獲雲林縣警察局及該分局頒獎表揚,而本次更能得到內政部警政署的肯定而受頒獎座,實在是實至名歸,可謂是雲林義警之光。而李分隊長受此光榮,只是表示協助社會治安是大家的責任,協助警方維護治安,只是盡本分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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