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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消保官查核端午節食品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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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07 21:48   更新日期: 2010-06-07 21:49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玉芳/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政府為保障市民端午節食品消費安全,於6月7日指派消保官會同衛生局及經濟發展局等人員無預警查核市區大賣場及粽子專賣店之即食粽子與包粽食材有無符合法令規定。

市府消保官表示,市府衛生局已先執行2次稽查,共查核37件粽子及48件包粽原物料,檢測出有2件防腐劑超量,已將該等業者移請所在地之主管機關依法處理。另本次主要針對即食粽子與包粽食材進行查核,粽子外觀不得有內餡外漏之情形,包粽食材應有清楚產品標示,本次查核結果雖未發現有違法情形,惟粽子專賣店所搭配之免費醬料只標示「賞味期7天」,卻未標示製造日期,市府查核人員已命業者改善標示方式,以免影響消費者衛生安全。

高雄市政府呼籲業者應選擇合格的原料,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既規格標準,注意製程環境及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市府關心並提醒市民,購買粽子或包粽食材可用眼、耳、鼻辨識,看產品外觀是否過於鮮艷,有疑慮則詢問業者解惑,聞味道是否有產品香氣,注意粽葉外表完整勿破損,避免內容物外漏,未食用完請速放入冰箱冷藏,選擇有商譽商家購買;另民眾對於端午節食品若有疑義,可向市府聯合服務中心或衛生局洽詢,免付費電話: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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