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臺中縣市合併升格後兩縣市民眾的社會福利將採從優為原則

臺中縣市合併升格後兩縣市民眾的社會福利將採從優為原則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0-06-15 15:38   更新日期: 2010-06-16 04:40   府會記者 許姿茹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許姿茹/台中市報導】

臺中縣市年底即將合併,攸關兩縣市民眾荷包的議題也進入熱烈討論,臺中縣副縣長張壯熙15日在業務會報中表示,與民眾生活相關的議題,要從一般民眾的角度去思考,才能真正落實政策的原意,民眾也才能從中感受到合併所帶來的實質利益;而社會處表示,在社會福利部分將採從優原則,例如重陽禮金的發放,在合併後將比照臺中市現行的標準。

臺中縣、市12月25日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臺中縣走入歷史,而各鄉鎮市公所也將失去公法人的身分,連帶許多相關法規也將改變或廢止,因而在合併初期可能出現福利不一、收費不一及課稅不一的問題,為減少合併初期許多不一致的衝擊,臺中縣、市目前正積極研擬合併後各項政策的接軌。

其中在社會福利部份,社會處指出,經縣、市兩方的協商,將採從優原則,以重陽禮金為例,臺中縣六十五歲到八十九歲平均每人發放一千元左右,其中由縣府編列五百元,其餘由各公所配合編列,因此在臺中縣會出現各鄉鎮市重陽禮金不同的情況,而臺中市目前六十五歲到八十九歲則發放一千六百元,合併後因各鄉鎮市公所失去公法人身分,預算全由新的直轄市政府編列,且採從優原則,因此明年的新臺中市六十五歲到八十九歲的市民將可收到一千六百元的重陽禮金。

至於在收費部份,法制處長謝志明指出,若涉及自治條例部份,將回歸地方制度法,繼續適用,但有二年的過渡期,若未涉及自治條例部份,各業務單位可提前修正,並在十二月二十五日時正式發布。

而為降低合併初期福利、收費及課稅不一的衝擊,副縣長陳茂淵表示,即使法令有寬容的彈性期,公務人員也應有積極的主動的心態,在法令許可的範圍內,提前作業,縮短過渡期,讓合併當日,各項法令也能如期接軌,避免造成民眾的不便。

張副縣長強調,攸關民眾生活相關的議題,務必從一般民眾的角度去思考,合併後要讓民眾在洽公時知道如何去找到過去熟悉的對口,民眾才能感受到合併帶來的實質利益。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