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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撞死人找人頂替 3罪併發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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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17 07:10   更新日期: 2010-06-17 07:11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富釧/台中市報導】

男子張哲民涉嫌駕車發生死亡車禍肇逃,被撞廖姓機車騎士送醫不治死亡,中市警六分局傳訊張嫌,竟叫杜姓友人頂替,由於說詞漏洞百出、無法合理解釋,坦承替朋友頂缸,警方16日傳喚張嫌到案,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三罪嫌送辦,杜嫌也以偽造文書罪嫌函送。

該起死亡車禍發生在十日清晨四時許,地點在台中港路與何厝街口,一輛自小客車與機車驚傳車禍意外,肇事者事後逃逸而去,警六分局交通分隊員警莊勝輝到場處理。

因該路口無監視器,經警方抽絲剝繭,終在台中港路與惠中路口調閱到當時肇事自小客車牌,傳訊車主到場,然車主張哲民卻央請杜姓友人冒名頂替,到警六分局交通分隊製作筆錄。

由於杜男不知當時發生情狀與細節,在警方偵訊時全然無法面對提問,做合理的解釋,最後警方告知廖姓機車騎士已死亡,杜男才知事情嚴重性,坦承替他朋友頂罪,警方傳訊肇事車主張哲民到案。

張嫌到案後,坦承當時非常害怕沒下車查看,也沒報案及叫救護車;他將車開回家後,又開另一輛車至現場,以路人身份詢問處理員警,才發現機車騎士受傷嚴重,回家後才聯絡杜姓友人替他頂罪,現在感到懊惱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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