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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門號換現金小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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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21 13:56   更新日期: 2010-06-22 04:15   天眼日報記者 李秀華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秀華/台中市報導】

臺中縣一名男子八年前應朋友之請申辦四支大哥大門號,申辦後男子並未實際使用該門號,多年來不以為意,不料日前卻收到五千多元通話費通知單,男子覺得莫名其妙,向臺中縣政府消保官投訴,消保官翟威甯初步調查懷疑男子的朋友利用男子的個人資料「辦門號借現金」,呼籲民眾勿隨便將個人資料交付他人,以免成為詐騙共犯,吃上官司。

一名男子向消保官翟威甯投訴,指稱民國九十一年間朋友找他幫忙申辦四支大哥大門號,事後朋友給他八千元,並表示二個月後門號自動撤消。男子表示,申辦門號後他並未實際使用那四支手機門號,也還了五千多元給朋友,因此就不以為意。

不料,日前卻有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找上門,表示受民間電信業者委託,代為收取男子積欠的五千多元通話費。男子認為雖申辦手機,但實際並未使用該門號,而且也還了五千多元,男子覺得民間電信業者在八年之後才催討通話費莫名其妙,希望消保官協助解決。

詐騙集團猖獗,詐騙集團經常花錢找人頭開戶以躲避查緝,因此翟威甯懷疑男子的朋友利用男子的個人資料「辦門號借現金」。翟威甯說,如知道對方計畫利用人頭帳戶犯案,民眾仍將個人資料賣給詐騙集團開戶,恐觸犯詐欺罪成為幫助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民眾切勿隨便將個人資料交付他人,以免觸法。

因坊間到處充斥類似「辦門號換現金」小廣告,為避免民眾上當受騙,翟威甯希望警方加強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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