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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男子摔傷,員警協助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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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24 18:49   更新日期: 2010-06-24 18:5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

酒後男子摔傷,員警協助送醫

邱姓男子(63歲)於22日下午17時許飲酒後搭乘捷運返家,至後勁站月台不慎跌倒躺臥於地上,警員王隆泉接獲捷運公司行控中心通報後,隨即趕到現場,並與站務、保全人員及119救護人員協助將邱姓男子送往醫院救治,所幸送醫之後已無大礙,深獲家屬感謝。

本隊員警王隆泉於22日下午擔服捷運世運站至橋頭站巡邏勤務,於17時許接獲通報,指稱於後勁站北上月台層有人受傷,經趕赴到現場發現,男子邱00正仆倒於地上,其臉部、眼角、下額及鼻子撞(擦)傷,導致鼻子血流不止,經檢視發現,該邱姓男子意識不清且滿身酒氣,研判應是飲酒後不勝酒力,於下車時不慎跌倒所致;王員唯恐其臉部流血子阻礙呼吸道,並請保全人員協助將邱某翻身並持續與邱男對話,保持邱男意識及其呼吸道順暢,於17時13分許俟119救護人員到場後,在站務及保全人員協助下,送往海軍左營醫院急救,所幸送醫後已無大礙,並通知其家屬前往海軍總醫院照料。

捷運警察隊表示,民眾於搭乘捷運時如有身體不適或緊急狀況,均可利用設置於月台層或車廂內的緊急對講機,向站務人員或司機員聯繫求助,另外於公共廁所及月台夜間婦女候車區並設置有緊急求救按鈕,提供旅客緊急求助時使用;但民眾如有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依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ㄧ規定,將處以新台幣處行為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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